渤海大学将对位于松山校区商业街部分门市进行招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
1、采购项目:松山校区商业街部分门市出租
2、招标内容:
序号地点建筑面积(约)朝向准许项目 现状
1松山校区商业街5-2东门市房40m2南水果干果2018且9月28日到期
2松山校区商业街5-2西门市房40m2南理发2018且9月28日到期
3松山校区商业街5-3东门市房40m2南服饰2018且9月28日到期
4松山校区商业街5-3西门市房40m2南饰品2018且9月28日到期
5松山校区商业街5-4东门市房40m2南水果干果2018且9月28日到期
6松山校区商业街5-4西门市房40m2南理发2018且9月28日到期
7松山校区商业街5-4甲门市房10㎡南蔬菜水果闲置,无水、无暖,结构需中标方按要求改造,中间留消防通道,利用两侧空间经营,改造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8松山校区商业街5-5东门市房40m2南理发2018且9月28日到期
9松山校区商业街5-5西门市房40m2南水果干果2018且9月28日到期
10松山校区商业街5-7东门市房40m2南水果干果2018且9月28日到期
11松山校区商业街5-7西门市房40m2南理发2018且9月28日到期
12松山校区一食堂地下北侧北屋30m2东理发2018且9月15日到 期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房屋租赁期限及租金的缴纳
1、房屋租期为五年,房租每年缴纳一次。
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同时缴纳第一年的租金,以后每年提前一个月交次年租金,以中标金额为准。不按时缴纳租金视为终止合同。
三、承租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
2、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承租此房屋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独立企业法人营业资质。
4、投标时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投标代理人必须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企业公章。自然人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中标后不得更改中标人。
5、投标人可以根据校园师生需求在招标方准许的经营项目之外自行选定经营项目范围,报名前先向招标方资产管理办公室进行书面申请,经过论证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列为该房屋准许的经营范围并参与投标。不被批准的经营范围或经营项目不准参与投标。
6、持营业资质投标的,其营业资质经营范围包括承租此房屋允许的经营范围或先到招标方资产管理办公室经过论证确认批准后再参与投标;自然人中标新办理营业资质的,资质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承租此房屋允许的经营范围,且实际经营时不得超出此房屋允许的经营范围。
7、每位自然人或独立企业法人本次最多可以同时投标两个门市房(每个序号为一个)。
四、房屋质保金
投标人在进入投标现场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每户门市房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中标人弃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后转为房屋质保金,租期结束如未出现损坏房屋情况并且在7日内将其资质办理完地址迁移,原数退还(不计利息)。第一中标人弃标只延续到第二名且第二名报价必须高于标底。
五、办理营业资质保证金和依法执业保证金
自然人中标,签订合同交房前必须另外交纳20000元办理营业资质保证金,如未在一个月内办理完营业资质,该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视为中标人满足终止合同条件。中标人必须办理以中标人为企业法人的营业资质,特殊行业还需要办理特殊行业应该办理的相关项目许可,不可缺项。如在一个月内未办理完营业资质,该保证金转为依法执业保证金,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招标人有权将依法执业保证金冲抵为有关部门的罚款、罚金。办理完的营业资质须到招标方资产管理办公室复印备案,同时退还扣除罚款罚金后剩余的营业资质保证金(不计利息)。否则,招标方将联合市监管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六、禁止项目和特别注意事项
1、不准经营需要安装排油烟系统的餐饮项目;
2、不准经营娱乐项目以及使用带有强辐射及高噪音的仪器设备;
3、不准经营先收取押金的各类项目;
4、不准向学生办理超出经营期限的会员卡;
5、不准经营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及楼上学生的学习和休息项目,经营期间不准使用音响设备,不准店外经营,不准在店外摆放移动广告牌。
6、经营期间不准使用液化气钢瓶等气体、固体、液体燃料,发现即视为违约。
7、承租人应严格控制用电负载,使用前应向学校供电部门详细了解本出租屋的最大用电上限范围,经营期间不得超负荷用电。
8、承租人的屋内设施(上水、下水、电、暖、灯具、墙壁、地面、门、窗户等)自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验收之日起,至租期结束,维修责任均由承租人全部承担,出租人协助承租人进行维修工作,出现问题导致的损失由承租人负全责。
9、学校准许同类项目开设不受时间先后顺序限制,承租人不得干涉。
10、不准擅自增加招标方资产管理办公室经过论证确认批准的经营项目之外的经营项目,一旦发现即视为违约。
七、租期内中途退租及变更经营项目约定
1、中标人在五年租期内可以向招标方提出中途退租并终止合同,但必须租期满整年(即经营满壹整年、贰整年、叁整年、肆整年、伍整年),不得在经营未满整年中途退租,如中标方坚持退租,招标方可以提前收回房屋,验收无误并进行资质迁移或撤消后退还质保金,但不退还未达整年剩余时间的房租。提前退租必须在租期整年结束前30天书面向招标方资产管理办公室提出。
2、中标人在经过批准的经营项目范围(合同中约定)内可以在租期内自行决定进行实际经营项目变更或增加经营项目,但每次变更或增加经营项目需要提前向招标方资产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备案,如需要办理新经营项目要求的相关资质,需要先向招标方交纳10000元办理资质保证金,一个月内办理完相关资质无息退还此保证金并将新资质备案,否则,招标方将联合市监管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八、投标人须知
1、承租人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渤海大学校园管理各项规定,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和学校后勤集团、安全保卫处等部门的管理和检查。
2、承租人进行室内装修需经渤海大学书面同意,非特殊业务需要,门、窗、卫生间不得改造,门窗更换应符合校园整体外立面要求。装修设计和装修材料必须符合消防要求,装修费用由承租人自付。
3、承租人室外房檐及门脸的广告标识必须执行学校规定的统一规格,且标识上不得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图片文字。
4、承租人不得在承租屋前堆房杂物、设置移动广告牌等有损校园环境,做好门前三包及冬季除雪工作。
5、承租人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渤海大学的规章制度和要求,不得私自更改房屋结构、电路及供暖设施,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6、承租人经营期间除室内固定消防设施需要经常检查保证正常使用外,还必须根据消防需要配备有效的可移动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等,且不得遮档消防设施、设备。
7、承租人无权对渤海大学的房产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转租、转借、转让或抵押给他人;
8、合同期间产生的电费、水费由承租人自行缴纳,取暖费由校方承担。
9、承租人的投标报价包括房屋租赁税款,投标报价的同时要申报具体的经营项目或经营范围。
10、相关约定以双方签订合同条款为准。
九、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报名联系人:于老师
159*****9662、报名方式:将报名信息(项目名称、门市地点、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发送短信至
159*****9663、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8月25日
4、项目咨询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
138*****4145、监督电话: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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