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集镇元兴村2018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项目
杨集镇元兴村2018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项目
杨集镇元兴村2018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项目 招标公告 淮安市恒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灌云县杨集镇元兴村民委员会委托就杨集镇元兴村2018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杨集镇元兴村2018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元兴村水泥路工程,有路基,宽3M*厚0.16M*长1450M,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招标范围:道路等工程施工,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3、工期:10日历天; 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5、资 金 来 源:自筹加奖补,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1)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本工程执行苏建规【2017】1号文,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准予参加投标。 注: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满足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拟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及无不良行为证明查询、企业信用及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查询等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注:其不良行为、在建工程项目情况及行贿犯罪记录情况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拟派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报建造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书面承诺。未提供书面承诺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3]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连建质〔2011〕444号等文件)。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做出书面承诺。 ③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时提供岗位证书(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4月20日8:30~17:30; 2、报名地点:淮安市恒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6室); 3、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人民币/份,现金支付,报后不退); 4、报名要求:拟报项目经理本人到场报名并携带本人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项目安全考核合格证及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25日下午15:30时 接收地点:杨集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4月25日下午15:30时 开标地点:杨集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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