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视音频记录仪设备招标公告
执法视音频记录仪设备招标公告
采购 内 容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价 | 报价金额(元) | ||
执法视音频记录仪 | 见附表 | 30 | |||||
合计:(大写) ¥: | |||||||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标注投标货物的品牌名称及型号 | |||||||
付 款 | 付款方式 | 由采购单位支付。 | 预算总金额: | 55,500.00元 | |||
付款期限 |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确定 | ||||||
供 货 | 供货期限 |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确定 | |||||
供货方式 | 由中标供应商直接供应给采购单位或使用单位,并负责安装调试,各项费用自理。 | ||||||
本报价单送达地点 | 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 ||||||
本报价单签到时间 | 2018年8月21日下午13时30分至14时45分(过期不予接受) | ||||||
本报价单开标日期 | 2018年8月21日下午15时(各投标供应商须到场后现场开标) | ||||||
要 求 | 出现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单 | 一经涂改的。本报价单格式不允许更改。 | |||||
无单位名称、法人签字、经办人签名和加盖公章的。 | |||||||
不密封完好的。 | |||||||
报价单和报价明细表缺一,或报价单报价与附件不相符。 | |||||||
不按时送达的。 | |||||||
供应商的履约责任 | 供应商一经报价,不得改变。 | ||||||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优质正品。 | |||||||
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且交付使用。 | |||||||
中标供应商无故不履约、不按时签订合同的,按违约处理。 |
序号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价 |
1 | 1. 可外接摄像头,实现隐秘拍摄;具备激光定位灯,LED照明灯和红外灯,可将照明灯及激光灯设置为常亮或闪烁模式。 2. 外形尺寸及重量:设备外形尺寸(背夹、外接设备除外)≤78×58×30mm(±2mm),设备重量≤145克; 3. ★抗跌落等级≥3米;防护等级为IP68; 4. ★可看清距样机≥5m处人物的面部特征,并可看清距样机≥10m处的人物轮廓。在3m距离处红外补光范围可覆盖摄录画面70%以上面积。 5. ★执法记录仪可通过管理软件将记录仪设置为移动硬盘,也可进行拍照分辨率,摄像分辨率,连拍/单拍模式的设置。可根据需要设置录像文件切割时间(1-220min可设),可设置移动侦测功能的开启与关闭。 6. ★视音频预录、延录功能:设备能预录触发前≥25min,延录触发后≥25min的视音频信息; 7. 无线传输功能:可外接无线传输模块,通过无线通信方式以文件或流的方式传输数据; 8. 设备可以连接对讲机,为此对讲机提供拾音器和扬声器;并且在关机或连接电池盒状态下仍可为此对讲机提供拾音器和扬声器; 9. ★视场角检测:设备视场角≥120°,在2304×1296的分辨率下水平视场角<128°,在其他分辨率下水平视场角<126°,降低畸变影响。 10. ★照片像素检测及数码变焦:支持8000×4500、7584×4266、6016×3384、5376×3024、3776×2124、3008×1692、2688×1512、2336×1314多级分辨率拍摄照片,当分辨率为2336×1314时,照片文件大小≤1MB,且分辨力≥1200线。 11. ★设备采用可拆卸电池,在更换一次电池时可连续录像≥10小时,录音≥20小时,在更换电池过程中可保持8min以上不断电,充电时间<2.5小时。 12. 开机时间:设备从按下开机键到进入取景预览模式所用时间小于等于3s; 13. 最大记录间隔时间检验:执法记录仪采用自动分段记录方式时,相邻两段间最大记录间隔时间应≤0.08s。 14. ★视频文件压缩:补充检测要求:执法记录仪的文件存储采用压缩技术,当录像格式为1296P(30帧/s)时,每小时生成视频文件大小≤4.5G/h;当录像格式为1080P(30帧/s)时,每小时生成视频文件大小≤3G/h;当录像格式为720P(30帧/s)时,每小时生成视频文件大小≤1.6G/h;当录像格式为848×480(30帧/s)时,每小时生成视频文件大小≤1.2G/h; 15. ★连拍功能:具备连拍功能,可实现≥30张连拍,连拍速度≥10张每秒,可对连拍张数及定时或延时拍照的时间进行设置。 16. 摄像分辨率:在1920×1080,1280×720,848×480分辨率时,视频帧率均可达到60帧/S,也可设置为30帧/S,在2304×1296时,视频帧率为30帧/S。 17. 文件视频标记功能及日志记录功能:执法记录仪在拍摄过程中,通过按下相应按键,对此视频文件做标记和取消标记,执法仪应能对重要视频及低电量提示进行日志记录。 18. ★视频回放控制功能:执法仪在本机进行视频回放时,最大可支持128倍快进或快退回放功能,在待机状态下可以一键回放最近的一个视音频或照片文件,可以以幻灯片的方式浏览照片,同时可以对照片进行放大、缩小及左右移动显示,可放大16倍。 19. ★分类标记功能:执法仪可在拍摄过程中对拍摄文件进行分类标记,标记类别至少5种可设。 20. 屏幕亮度、音量调节功能及语音提示功能:通过相应按键可调节显示屏的显示亮度及音量,可设置开启或关闭语音提示功能; 21. ★几何失真检测:在所有分辨率下图像几何失真≤15%; 22. 移动侦测:可通过管理软件开启移动侦测功能,当侦测区域有移动物体时,可以自动开启录像功能。 23. 防误操作:在录音或者录像过程中可通过指定按键锁定录像健或录音键,解锁后可按照正常操作停止并保存录音或录像文件。 24. 软件升级:将升级包文件导入执法记录仪存储介质,开机后可选择升级执法记录仪软件版本。 25. 一键切换:在录像或录音过程中可通过指定按键进行录音/录像文件的切换,切换后应自动保存已记录的录音/录像文件。可通过一次按键实现1920*1080和1280*720两种分辨率的切换。 26. 高温试验和低温试验:温度(70±2)℃,持续时间≧8H,温度(-30±3)℃,持续时间≧2H,试验期间执法仪处于工作状态,试验过程中不应发生状态改变,试验后执法仪应能正常工作。 27. 高温贮存和低温贮存:温度(70±2)℃,温度(-45±3)℃,持续时间≥72H,试验期间执法记录仪处于非工作状态,试验后执法记录仪应能正常工作。 备注: 执法记录仪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以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为事实依据,如虚假响应则做无效标处理;不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则视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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