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划定调查及数据建库招标公告
草原划定调查及数据建库招标公告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草原划定调查及数据建库采购项目公开招标资格初审公告
(项目编号:DZC091041)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草原监理站草原划定调查及数据建库项目进行采购,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标的名称:草原划定调查及数据建库。
二、项目简要需求: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2日至2009年12月31日10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相还应达到下述要求:
1、从事相关服务经营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企业;
2、具有草原专业勘察、测绘甲级资质证书;
3、具有草原调查、勘察工作业绩;
4、具有相应业绩及其他相关资格证明资料。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初审:有意参加竞标的供应商,请在报名时限内将以下有关资质证件传送至本中心。外地供应商可传真。资质证件主要包括: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
◆草原专业勘察、测绘甲级资质证书;
◆其它供应商要求在开标时审查,书面注明所投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六、报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邮 编:163311
联 系 人:张金龙
联系电话:****-*******
传 真:****-*******
七、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八、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靳长巍 ****-*******
九、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十一、注意事项:
1、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http://www.hljcg.gov.cn网登记注册,并根据注册要求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身份证;开户证明以及各种国家资质文件(生产许可、质量认证、各种资质证等)和授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送至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或黑龙江省其它具备供应商注册审核条件的采购办审核。
2、项目报名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报名无效;在开标或谈判会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非达到“有效”或“合格”状态,则参与投标或谈判活动无效。
3、参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并依据公告要求提供相应资质方为初审合格。未达到上述要求造成报名失败,本单位不另行通知。
4、本次审核为供应商资格初审,终审结果将由评标小组根据招标现场提供的资质文件审核决定。
项目需求
根据《黑龙江省草原条例》第六条“县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组织划定基本草原,建立档案,绘制基本草原分部图,由市以上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后,设立保护标志、予以公告,并报省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
采用现代遥感、计算机等先进技术和方法,充分利用已有调查成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通过二次调查,查清市辖区范围内的草原利用状况,直接掌握准确的草原基础数据,并对调查成果实行信息化、网络化管理,推进草原登记发证的覆盖面,建立和完善草原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满足草原管理和社会经济发展对草原信息的需要。
二、工作任务
草原二次调查主要任务包括:开展大庆市郊区草原调查、建设草原调查数据库。在调查的基础上,做好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核发草原使用证。做好草原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建立及时监测、快速更新机制。具体任务如下:
(一)草原调查
草原调查是指对市辖区所有草原进行调查,要逐地块实地调查草原植被类型、植被状况、利用方式,面积和权属,掌握各种草原的分布和利用状况,以及国有草原使用权和集体草原所有权状况。
草原调查内容
1、野外数据采集
(1)调查时期
野外调查选择植物生长高峰期时进行。测定时间以当地草地群落中主要牧草进入产草量高峰期为宜。
我市属松嫩平原地区一般在7月下旬~8月下旬为宜。
(2)携带图件
野外工作时,为了满足实地对照,并建立和补充相关的标志,需要携带工作底图、地形图、行政区域图、交通图等图件;必要时还可以携带不同时期的草原类型图、土地利用现状图、降雨和气温分布图、土壤分布图等。
(3)路线选择
以乡镇为基本调查单元,依照调查区遥感影像特征、草原类型分布状况、室内布设样地状况及交通条件,选择调查路线。选择调查路线时,应考虑穿越调查地段的主要地形地貌、涵盖主要的草原植被类型。
(4)样地调查
样地调查包括主样地、辅助样地和路线观测样地的调查。
①、样地选择
样地应安排在比较开阔的区域,要依据草原类型和坡向选择样地,在沙地,固定、半固定沙地和丘岭低地均需选择样地,草甸和沼泽样地,应依据卫星影像解译结果,在分布面积大的河谷段或湖盆区布设样地,对面积较大的退化、沙化及盐渍化区域,应按照梯度变化布设样地,针对特殊地段,根据需要设置样地。
②、样地描述
填写样地基本特征调查表。
(5)样方调查
①、主样地和辅助样地的样方调查
样方主要用来记载草原群落的生物学特性和生产性能,包括分种测定样方、测产样方和记名样方。主样地设置3个分种测定样方和10个记名样方;辅助样地设置1个分种测定样方、2个不分种测产样方和10个记名样方。
②、样方设置
在样地内,依据典型性原则,选择能够代表整个样地草原植被、地形及土壤等特征的地段,安排第一个样方;然后,按一定方向在50~100 m的间隔距离,依次确定第二、三个样方的位置。
③、样方大小:
草本、小半灌木和小灌木样方:草原1×1m2,草甸0.5×0.5 m2,半荒漠1×2m2,荒漠2×2 m2。
灌木及高大草本样方:灌木10×10m2,高大草本及高大半灌木4×4m2。
④、样方测定:
草本及小(半)灌木样方调查,灌木及高大草本样方调查。灌木及高大草本样方调查,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折算标准株法、全测法或样线法。
记名样方在样地内随机设置,样方大小为1×1 m2。记录表格及填报指标。
(6)路线观察样地
在外业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需要密切观察土地利用状况、草原景观、草原类型和利用强度等变化,随时确定调查样地。如不需要做测定和测产样地,则有必要记录观测样地。
①、观察样地选择原则
a在草地与非草地过渡区,分别设置草地与非草地观测样地;在耕地和其它非草地之间的过渡区,也要选择观测样地。
b在主要草原类型过渡区,设置观测样地,并且在具体的界线上做记录。
c在宏观地形地貌变化及土壤基质变化区域,设置样地,进行观测记载。
②、观察样地描述
填写相应的调查表。
(7)建立判读标志
在进行野外路线调查及样地调查时,需要将野外实际地物与遥感影像特征联系起来,构建相关信息的对应关系。同时,要及时将草原调查路线和样地位置、编号,准确地标在工作底图上。根据上述信息,建立影像判读标志,并在工作底图上勾绘主要草地与非草地、草地类等之间的界线。此外,还要记录目视范围内草地与非草地、草地类型、退化沙化盐渍化等信息。
(8)收集资料
通过外业调查或专门收集等方式,在调查区草原畜牧业、水利、气象等相关部门,收集与当地草原生态及畜牧业相关的统计数据、调查报告及图件。
(9)访问调查
通过访谈和入户调查的形式,向当地政府工作人员、草原技术与管理人员以及牧民了解本区域内的草原资源、生态环境、畜牧业经营及植被恢复等情况。并且,要具体了解草原生态工程建设、放牧管理与打草场刈割制度、人工饲草料种植、禁牧休牧、补饲、水源管理以及野生动物种类等相关内容。
2、植物标本采集
结合本次草原资源调查,收集植物资源,为建立草原植物资源标本馆及数字植物标本共享平台打基础。采用数码相机、录像机采集、拍照和录制野生植物资源,采集植物活体,制作干标本、浸制标本,构建植物资源信息库。
(1)实物标本:在全市范围内按着各个大类(亚类)草原建群种、优势种、伴生种、特有种以及有毒有害植物采集植物标本。根据植物的物候期,采集根、茎、叶、花、果、实等完整的植株体。每种植物采集数量不少于3~5份。对采集的鲜标本,要求及时夹入标本夹,随时更换标本纸,防止霉烂、变色。
(2)数字标本:要求茎、叶、花、果全株拍照,特殊的植物个体用特写镜头表现。像素要高,图像要清晰。每种植物拍照数量不少于3~5张。
3、检查验收
对样地样方调查表、照片、资料及时进行自检和抽检。自检由各小组负责,抽检由调查技术组负责。
抽检样地样方数据不得少于2~4%。抽检时,要做好记录和说明。当95%以上的样地样方表格记录完整时,视为合格。
(二)数据库建设
建立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草原调查数据库,建立草原调查数据库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市区草原调查信息共享,满足草原管理对草原基础数据的需求。
数据库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大庆市草原站管辖范围内的矢量数据、影像数据、元数据及相关文字资料。
1.矢量数据,包括:土地利用要素、土地权属要素、其他要素等;
2.数字正射影像图(DOM)数据,包括:1:10000和1:50000等DOM数据;
3.数字高程模型(DEM)数据;
4.元数据,是各种数据自身的描述数据,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库元数据、DEM元数据和DOM元数据等;
5.相关文字资料,包括:数据库建设规范、需求分析报告、数据补充调查技术方案、系统建设方案、数据质检报告、验收报告以及数据汇总表格等。
(四)成果汇总
三、技术依据
1、1982年草原调查成果
2、《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定》(TD/T 1014-2007)
3、1987-1989年土地利用现状图
4、《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2007)
5、《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全球定位系
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
6、其它相关政策和规定
四、技术路线和方法
(一)技术路线
围绕大庆市本次草原调查的目标和工作任务,依据《草原法》和〈黑龙江省草原条例〉要求,充分利用我市已有的调查成果和资料,采用先进计算机成图、GPS全球定位系统相结合的方法获得我市草原现状、面积、分布、权属及利用状况,并建立草原调查数据库和动态变化监测系统。
(二)技术方法
1、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调查方法
草原权属调查以市土地局1987年1:10000比例尺土地利用现状图数据作为调查工作底图,充分利用现有资料,组织专业队伍,在GPS等技术手段的引导下,实地对每一块草原的权属、位置、类型、面积、土壤、植被状况进行外业调查,准确获得每一块草原的相关信息。
2、建设大庆市草原利用数据库
系统整理外业调查记录,并以(乡镇)为单位,按照草原利用数据库标准和技术规范,逐图斑录入调查记录,对草原利用图斑的图形数据和图斑属性表单数据进行属性联结,形成集图形、影像、属性、文档为一体的草原利用数据库。为提高数据库利用效率,应采用数据库优化技术,提高数据查询、统计、分析的运行效率。
3、基于网络信息共享及社会化服务技术方法
与现有的国土资源信息网络框架接轨,采用现代网络技术,建立先进、高速、大容量的市辖区草原利用信息管理、更新的网络体系,实现互联和数据及时交换与传输,为草原资源日常管理提供信息支撑。同时,借助现有信息网络及服务系统,实现各行业的信息共享与数据交换,为各相关部门和社会提供草原基础信息和应用服务。
4、利用现有成果,完善草原调查内容
我市1982年完成草原调查工作,2004年完成土地分等定级工作。在草原调查中要充分利用已有成果,补充草原数据,进一步完善草原调查内容。
五、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工作准备
1、成立大庆市草原调查组织机构
市成立草原调查领导小组,市成立草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制定实施方案
依据〈草原法〉和〈黑龙江省草原条例〉参照大庆市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和补充规定,制定大庆市草原调查实施方案。
3、落实调查经费
按照预算将所需经费列入市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
4、宣传报道
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新闻,开展草原调查工作的宣传报道。
5、核实行政区域界线及控制面积
对县、区两级行政区域界线,境内农垦系统使用权界线(或调查工作界线)及控制面积进行核实,将问题和意见及时上报。
6、资料收集整理
收集市、区、乡(镇)、村行政界线和权属界线、草原、林业、农业、环保、规划、铁路、水务、交通、油田用地等基础资料,并对现有的地籍宗地档案进行整理,做好城镇地籍数据库属性信息的区域划分和备份,为下一步权属调查做好准备。
7、设置办公场所
此项工作涉及的人员较多,建设周期比较长,确定专门办公场所。
8、人员培训
由于此项工作的技术含量较高,需相关人员赴外地进行考察学习,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草原调查的业务培训。
9、项目招标
在草原调查中,需要面向社会选择专业队伍承担的草原调查任务,按照有关要求,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组织实施,并做好项目招标前的各项工作。
(二)草原调查
1、草原权属调查
草原权属调查由市、区畜牧局人员配合中标单位完成。对草原调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对调查成果负责。
2、草原权属调查要求
草原权属调查是依据确权的相关规定,以相关权利人认定的权利界线进行调查。权属调查要充分利用已有的资料。
(1)对国有草原使用权登记、发证、权属争议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与核实。
(2)已登记资料和已签订的《草原权属界线协议书》经过核实未发生变更,且与实地一致的,可直接利用原资料,不需重新进行草原所有权和使用权调查,草原使用权和所有权界线可继续使用。
(3)已登记资料和已签订的《草原权属界线协议书》有误或实地已发生变化的,重新开展或补充开展草原所有权或使用权调查,重新进行登记、变更登记或签订《草原权属界线协议书》,新确定的界线,作为草原权属界线。
(4)未开展过集体草原所有权或者国有草原使用权的调查地区要求开展权属调查,签订《草原权属界线协议书》。
3、草原权属争议处理
(1)对以往草原调查遗留的草原权属争议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必须进行处理和调处,之后签订《草原权属界线协议书》。
(2)对草原权属争议,经过处理和调处,当在短时间内难以协商、处理的,可保留搁置争议,但为了保证草原面积量算的不重不漏,须协商或由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争议区暂时画定一条工作界线代替权属界线,并签订《草原权属界线争议原由书》,该工作界线只作为面积量算的依据,不作为今后确权、划定草原所有权界线的依据。
(3)对国营农、林、牧、渔场国有草原一并进行调查。
(4)界址点除已经有实测坐标外,可采用图解坐标。
(5)当草原权属发生变化的或存在争议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履行确权认界手续。
(三)油田区草原调查
包括油田区征用、使用和未利用草原。调查内容与方法同上。
(四)专项用地统计调查
根据草原调查成果,调查统计出畜牧业用地,石油、工业建设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开发区用地等五个专项用地面积。
1、畜牧业用地
畜牧业设施和牧业小区使用草原。
2、工业用地
逐宗地的汇总出市区范围内的城镇使用草原、农村和中、省直企业使用草原。
3、基础设施用地
包括《草原利用分类》中的铁路、公路,农村道路、管道运输、公共设施、公园和绿地等调查统计。
4、开发园区
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确认的国家级和省级各类开发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等用草原的调查统计。
(五)数据库建设
1、数据库建设的基本要求
(1)在国土资源管理和国土资源信息化总体框架下开展草原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建设。
(2)参照大庆市国土资源局的调查数据库标准、规范与技术规程下进行。
(3)草原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必须与市国土资源管理现状相适应。
(4)系统以GIS平台为基础,应满足矢量、栅格和与之关联的属性数据的管理,具有数据输入、编辑处理、查询、统计、汇总、制图、输出以及更新等功能,并能实现各级数据库之间的互联互通和同步更新。
(5)充分利用已有数据库建设成果,避免重复浪费,合理安排建设规模。
2、草原调查数据库
建立起市本级草原调查数据库,在此基础上,汇总本市各类数据,建设本市草原调查数据库,编制市本级1:10万、和市本级1:25万草原利用现状图。
3、数据库的整合
根据统一的数据库标准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要求,按行政区域,采集草原权属和草原利用地类变化以及基本草原划定等信息,更新已建设的草原利用数据库。
对已完成的草原调查数据库,基本草原数据库的整合,层次设置要合理,应用便利、快捷,需要完成数据交换的,做好软件接口。
4、软件开发
根据实际需要,更改数据库中的源程序,开发新软件。
(六)成果汇总
1、汇总分类
按照成果的类别内容分为数据汇总、图件编制和成果分析。以行政辖区面积为控制,汇总区级、市级的草原利用现状分类面积、草原权属面积、基本草原面积、专项调查面积等。
2、数据汇总
在草原利用数据库的基础上,以各级行政辖区面积为控制,逐级汇总形成市、区行政辖区内的各类草原利用数据以及基本草原和建设用地等数据。数据汇总的级别要求是:各草原利用分类图斑面积之和等于村级权属单位面积;各村级权属单位面积之和等于乡级面积;各乡级面积之和等于区级行政辖区面积。
3、图件编制
利用数据库管理和计算机辅助制图等技术,采用缩编等手段,对草原调查图形数据进行整理缩编,编制乡、区、市系列草原利用图件和各种专题图件。
图件编制过程中,相邻区级行政区域界线两侧的地类和界限之间须接边。线状地物当地类不一致时应到实地核实确认。当界线不接且小于图上5mm时,双方各改一半进行接边;大于图上5mm时,双方到实地核实后接边。图斑地类及其界线接边,当地类及界线不一致时应到实地核实确认。
4、成果分析
各级调查数据汇总和图件编制完成后,草原管理部门根据草原调查结果,编写草原调查报告,结合相关资料信息,开展草原利用状况分析。对草原和基本草原等各类草原的数量、分布及其变化状况进行综合分析,评判草原利用的集约程度,预测草原变化趋势,为合理利用草原和节约集约利用草原资源提出建议。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市草原调查的组织领导,市畜牧局决定成立大庆市市辖区草原调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兆全(大庆市畜牧兽医水产局 局长)
副组长 :马野(大庆市畜牧兽医水产局 副局长)
各区农林局局长
成 员: 常峰、各区农林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大庆市草原监理站
(一)办公室主要职责
大庆市草原调查办在市畜牧局领导指导下,贯彻落实市草原调查领导小组以及局党组的决策,具体负责市草原调查的组织实施,并负责全市调查成果的上报、维护和启用草原调查数据年度的草原变更调查工作。办公室的具体职责是:
1、组织实施全市草原调查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制度、全国草原调查技术规程。
2、组织全市调查工作任务的实施。主要包括:编制市级草原调查实施方案;组织专业队伍开展草原调查等工作。
3、核实行政区域界线及控制面积。对区级行政区域界线、境内农垦系统、大庆石油管理局和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等草原使用界线及控制面积进行核实。
4、编制全市调查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
5、负责组织各区收集和准备各区草原调查基础资料。
6、负责组织市级草原调查成果的自检。
7、负责全市草原调查成果的汇总、分析及归档。主要包括调查基础资料归档、市级调查成果的编写等。
8、负责建设市级数据库和管理系统。以区级调查数据为基础,汇总本市各类数据,建设本市草原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编制本市1:25万草原利用现状图。
9、负责调查成果的更新维护和信息服务工作。主要包括全市草原调查成果的日常变更维护;组织实施全市年度草原变更调查;负责草原调查基础信息系统的应用与服务工作等。
10、对全市草原调查中的草原权属争议组织协调和处理
11、承担大庆市草原调查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等。
七、调查的组织实施
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任务、扎实推进,抓好调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一)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市、区畜牧部门成立相关草原调查领导小组,统一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调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做到分工负责、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调查工作。在市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调查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技术支持,负责调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统一组织收集调查所需的有关资料和相关基础图件。
(二)结合实际,统一标准
充分研究大庆市草原资源、草原利用和草原管理的特点,结合实际统一调查的程序、方法、成果和精度要求。组织全市参与草原调查的作业队伍和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确保调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三)实事求是,服务全局
调查工作必须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真实反映调查时点的草原利用现状。草原调查工作的任务、质量、进度应符合现行国家制定的草原政策及黑龙江省草原条例,为大庆市草原及相关部门提供真实、准确、现势性强的第一手数据资料。
八、时间安排
大庆市草原调查从2009年12月起开始启动,至2010年12月31日结束。
(一)2009年时间安排
2009年6月初完成调查各级机构筹建、宣传、落实经费等工作。2009年6月全面开展草原调查工作。
1、组织准备(5月30日前)
完成市、区及所辖乡镇草原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建工作。
2、实施方案(5月30日前)
完成大庆市草原调查实施方案编制及上报。完成区级实施方案的审批。
3、技术培训(6月1-5日)
4、宣传工作(6月5日-15日)
利用媒体、广播、报纸等在全市开展有关草原调查宣传工作。
5、资料收集(6月15日-30日)
到有关部门收集、整理、印制草原调查相关资料。
6、启动草原调查工作(6月份起)
2009年是我市实施草原调查的关键一年,目标是初步完成调查工作量。2009年6月-11月前完成市、区外业调查;2009年12月末数据库建设。
(二)2010年时间安排
2010年上半年,对所有成果进行完善,按照调查的总要求,使数据库和管理系统正常运行并广泛应用。
1、完成市级数据库建设和数据汇总(6月-9月)
将大庆市所有调查数据导入市级数据库,并进行数据汇总。
2、完成大庆市统一时点变更(10月底)
利用最新影像资料或变更调查方法,对调查成果进行更新,将全市数据统一到同一时点。
3、调查成果上报(11月前)
九、项目招标
我市草原调查、基本草原调查、数据库建设、成果汇总等工作由大庆市草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和项目招标书,报市采购办采购项目承建单位,签订合同,并制定技术方案和成果质量检查验收方案。
十、检查验收
由大庆市草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区级复查和市本级农村草原调查成果自检,形成自检报告。对城镇草原调查和专项用地统计调查等招标项目,由大庆市草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项目成果质量验收。
(一)草原调查自检
1、成果完整性检查
2、总体技术方法检查
3、数据库成果检查
4、地类一致性检查
5、原始调查图件及《农村草原调查记录手簿》检查
6、权属调查成果检查
7、基本草原检查
8、图件成果检查
9、草原利用现状分类面积汇总表及有关统计表检查
10、草原调查报告成果检查
11、外业检查
(二)调查成果检查
草原调查成果内业抽取30%-50%,外业抽查比例3%-5%。
1、权属调查成果检查
(1)权属调查结果。
(2)地籍调查表。
(3)宗地草图。
(4)地类划分。
2、地籍控制测量检查
(1)坐标系。
(2)起算数据。
(3)控制网布设、点位密度。
(4)平差方法和数据处理。
(5)观测记录数据。
(6)资料。
3、细部测量检查
主要检查手薄,各项精度和地理要素完整性是否符合要求。
4、地籍图检查
(1)数学精度。
(2)图式使用。
(3)图幅接边。
(4)地物点、界址点的点位精度及相对精度。
5、面积汇总统计检查
(1)汇总统计表。
(2)表内的纵向、横向数据。
(3)表间的衔接。
(4)表间逻辑关系。
6、室外检查
在室内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按要求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图幅,地物点核实和检测,检查以下内容并做好记录。
(1)权属调查。
(2)控制点。
(3)地籍图。
(4)细部调查。
(三)数据库检查
1、数据库结构
(1)图层名称与标准。
(2)数据库结构。
(3)相关图层的空间关系。
(4)属性数据。
(5)影像资料、属性数据与图的一致性。
2、元数据检查
(1)元数据结构。
(2)元数据内容。
3、地籍图检查
(1)图内要素。
(2)图外要素。
(3)图式表示颜色。
4、宗地图检查
(1)图内要求。
(2)图外要求。
5、统计表格检查
(四)文字报告检查
(1)文字报告内容。
(2)文字报告的特点。
(3)技术路线及方法。
(4)报告结构、逻辑、文字通畅。
检查验收全过程应当有记录,包括质量问题、问题处理以及质量评价等记录。记录必须及时、认真、规范,并形成验收报告。
十一、提交成果
通过调查,获取覆盖大庆市市辖区的草原利用现状信息,形成一整套草原调查成果资料,包括数据成果、草原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图件成果和相关文字成果等。
(一)市本级和区级调查成果
1、外业调查成果
(1)原始调查图件及《草原调查记录手簿》。
(2)地籍平面控制测量、地籍测量原始记录。
(3)草原权属调查有关成果。
2、图件成果
(1)标准分幅草原利用现状图。
(2)草原利用挂图。
(3)城镇地籍图、宗地图。
(4)基本草原分布图。
(5)图幅理论面积与控制面积接合图表。
3、数据成果
(1)各类草原分类面积数据。
(2)不同权属性质面积数据。
(3)基本草原面积数据。
4、数据库成果
草原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
5、文字成果
(1)草原调查工作报告。
(2)草原调查技术报告。
(3)草原调查数据库建设报告。
(4)草原调查成果分析报告。
(5)大庆市草原植物名录
(6)大庆市草原植物图谱
(二)成果汇总
1、数据成果
(1)各类草原分类面积数据。
(2)不同权属性质面积数据。
(3)基本草原面积数据。
2、图件成果
(1)草原利用挂图。
(2)市级草原利用现状图件。
(3)基本草原图件。
(4)图幅理论面积与控制面积结合图表。
3、文字成果
(1)草原调查工作报告。
(2)草原调查技术报告。
(3)草原调查报告成果分析报告。
(4)基本草原调查报告等专题报告。
4、数据库成果
形成集草原调查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及遥感
影像为一体的各级草原调查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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