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翼·中央学府项目(设计招标)

海翼·中央学府项目(设计招标)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海翼地产(三明)有限公司(招标人)的编号为 HXZ(明) 18009-1(招标编号)的 海翼·中央学府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三明市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闽发改备[2018]G01020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翼地产(三明)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其它专项深化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海翼·中央学府项目;

2.2. 建设地点: 三明市三元区富兴堡 ;

2.3. 工程建设规模: 总规划用地面积55453.98平方米,建筑密度≤20%,绿地率≥30%,规划总建筑面积185957平方米,建筑高度<100米 ;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约900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约32000万元;

2.5.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方案优化、初步设计、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概算)、其它专项深化设计及施工全过程的指导和配合服务。

2.6.2. 内容:建筑红线范围内所有建(构)筑物的总图及综合管网设计、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工程、智能化系统、钢结构网架工程、幕墙及铝合金(门窗)节点工程、消防设计(含抗震支架深化设计)、人防设计、节能和环境工程、绿色建筑设计、其它附属建筑(物业用房、公厕、门卫等)的装修设计。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19 年 4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20 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总建筑面积180000㎡以上(含)住宅小区;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8 15日至 2018 8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在福建恒信工程有限公司(三明市梅列区徐碧一村50幢(名扬大厦)二楼)),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5 时 00分至 17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列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在福建恒信工程有限公司(三明市梅列区徐碧一村50幢(名扬大厦)二楼)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1.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300元,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200元  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电汇或银行转帐的方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拾贰万元人民币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018 年 09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交易厅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32000万 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634.2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翼地产(三明)有限公司 ;

地址: 三明市梅列区福清商会22层 ,邮编: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杨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徐碧一村50幢(名扬大厦)二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

联系人:林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东支行 ;

帐户名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帐 号: ************************000187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梅列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 三明市三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电 话: ****-*******



标签: 海翼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