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李桥中学校园路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顺义区李桥中学校园路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顺义区李桥中学校园路灯改造工程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顺义区李桥中学 | ||
行政区域 | 顺义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08月15日17:4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8月16日09:00至2018年08月22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9月07日09:0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一层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149.32681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崔元昊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顺义区李桥中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李桥村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付连月***-********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崔元昊、庞少帅 ***-******** |
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顺义区李桥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顺义区李桥中学校园路灯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顺义区李桥中学校园路灯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BJZB2018-SG05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元昊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顺义区李桥中学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李桥村北
联系方式:付连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崔元昊、庞少帅 ***-********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 本招标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李桥中学院内
2.2 本招标工程的建设规模: 对校园内路灯进行改造和升级
合同估算价149.326814 (万元)
2.3 本招标工程的计划工期 2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 新建路灯及砌筑电缆检查井等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
2.5 其他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近3年内(2015年8月16日至2018年8月15日止)已竣工的与本工程施工内容相类似的工程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3.3其他要求3.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3.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3 投标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实施;3.3.4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3.3.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3.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9.32681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16日 09:00至2018年08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0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0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一层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作为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及单位所在区县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至少1个月(含)以上的社保证明(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有效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
(2)近三个月内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3)近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4)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月内有效,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投标人提供复印件无效);
(5)“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发布邀请书之日后有效);
(6)外地企业须提供进京备案登记;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供审查,同时提供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信誉要求
4.1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要求
①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已经公布的无不良行为记录
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顺义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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