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襄北监狱罪犯食堂蒸煮设备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省襄北监狱罪犯食堂蒸煮设备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鄂采计[2018]-21812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要求,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北省襄北监狱委托,就所需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湖北省襄北监狱罪犯食堂蒸煮设备改造
2、采购编号:鄂采计[2018]-21812号
3、采购内容:蒸饭车9台、蒸汽夹层锅5台、蒸汽机10台、蒸汽机不锈钢支架10个、蒸汽机专用贴软水机2台;
供货期限:15日历天
采购预算:42.2万元
4、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提供近两年(2016、2017年度)有效的财务报告书;
(3)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相应的安装能力,能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售后服务应随时响应。
(4)投标人未违犯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关于《湖北省监狱人民警察“七不准”规定》的第四不准“不准人民警察亲属在本系统内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信誉要求:申请人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8 年8月16日至 2018 年8月22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17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襄阳市前进路25号南方家具广场写字楼4楼)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以下材料原件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原件不能留存的,同时提交逐页加章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提供本公告“4、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中要求内容的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时资格审查通过不代表磋商时资格审查通过)。
6、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7. 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8、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8月28日 9 时 30 分
9、竞争性磋商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开标室(襄阳市前进路25号南方家具广场写字楼4楼)
1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采 购 人:湖北省襄北监狱
地 址:襄阳市樊城区团山镇
联 系 人:李娟
电 话:135*****161
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襄阳市前进路25号南方家具广场写字楼4楼
邮 编: 441000
联 系 人: 钟天龙
电 话:139*****234
2018年8月15日
招标
|
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