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不间断电源(UPS)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不间断电源(UPS)招标公告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医院拟对UPS项目(项目名称)进行招标采购,由于六合区人民医院计算机机房原有不间断电源UPS主机及电池使用年限有十年之久,出现主板故障,电池漏液等现象,随着信息化建设设备的增加单机运行已不能满足目前使用情况,拟计划采购UPS三进三出30KVA双主机运行使用,并要求产品为国内一线知名品牌。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1、项目编号:LHYY-********
2、项目名称:南京市六合区人民医院不间断电源(UPS)项目
预算金额:26万元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前的会计报表,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的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
(5)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5、投标保证金:叁千元,以现金形式交至财务科,凭保证金收据单报名参加投标
6、招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招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
7、报名及现场勘查时间:2018年8月16日至2018年8月21日,勘查地点:信息科
开标时间:2018年 8 月22日 下午14:30
开标地点:南京市六合区人民医院惠园一楼2号会议室,届时请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招标仪式。
8、有关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请与采购文件编制人联系;有关采购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9、采购单位:南京六合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 吴洋 王永勇 联系电话: ***-********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医院
2018年8月15日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LHYY-******** 项目名称:南京市六合区人民医院不间断电源(UPS)项目 |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医院
2018年08月
第一章招标邀请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医院拟对UPS项目(项目名称)进行招标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人招标。
1、项目编号:LHYY-********
2、项目名称:南京市六合区人民医院不间断电源(UPS)项目
预算金额:26万元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前的会计报表,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的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5、投标保证金:叁千元,以现金形式交至财务科,凭保证金收据单报名参加投标
6、招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招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7、报名及现场勘查时间: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21日,勘查地点:信息科
开标时间:2018年 8 月22日 下午14:30
开标地点:南京市六合区人民医院惠园一楼2号会议室,届时请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招标仪式。
8、有关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请与采购文件编制人联系;有关采购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9、 采购单位:南京六合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 王永勇联系电话: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招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 “供应商”是指参加招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 “产品”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3 “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招标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策法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2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3.3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招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3.4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招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5采购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供应商可以采用不低于推荐的产品档次参与竞争。但是,所有技术参数和功能不得低于采购要求,并保证整体性能的实现。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组成
4.1 招标文件组成:招标邀请、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招标报价要求、招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招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付款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招标和废标条款、附件等。
4.2 招标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招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5.1 医院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医院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有权决定延长招标截止时间和招标时间,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5.3 供应商应在招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三、招标
6、招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 供应商提交的招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医院就有关招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招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招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
6.4 招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6.5 招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招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6 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7、联合招标
7.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医院招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8、招标费用
8.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招标有关的费用。
9、招标文件组成
9.1 供应商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条款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对带五角星(“★”)的技术条款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评审时不予认可。
9.2 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9.3 招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10、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10.1 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招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招标函(招标申请及声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招标保证金(按采购公告要求);
(4)★招标一览表(另外单独密封一份,便于唱标时查找);
(5)★第一章招标邀请中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6)★第一章招标邀请中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如有的话)
(7)《商务条款偏离表》;
(8)合同条款;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等。
11、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
11.1 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招标报价表中的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11.2 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11.3 提供的服务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并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逐条予以说明。
11.4 招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货物品牌、型号、材质、主要技术(服务)指标和性能、制造商、生产企业名称等详细说明;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供货一览表》;
(4)货物安装、验收标准、货物技术资料;
(5)项目集成(实施)方案;
(6)★服务承诺;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12、招标文件的价格部分
12.1 价格部分是对招标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项货物仅接受一个价格。
12.2报价应包含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12.3 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12.4 供应商应在《招标一览表》、《招标分项报价》等标明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供应商系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须在《招标一览表》、《招标分项报价》中注明。
12.5 《招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招标一览表”字样(如未单独封装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将按无效招标处理),随招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
13、招标文件的其他部分
13.1 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招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14、招标保证金
14.1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邀请提交招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招标的一部分。
14.2 招标保证金应按照招标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缴纳。
14.3 未中标供应商的招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应主动与招标文件接收人联系办理招标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招标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4 中标供应商的招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时转为履约保证金。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如果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将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对入选南京市“科技创业家培养计划”,且在培养期内的科技创业家免交履约保证金。
14.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招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招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招标的;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中标供应商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4)经查实属于陪标、串通招标的等。
15、招标有效期
15.1 自招标之日起30天内招标有效。
15.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招标有效期截止之前,医院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招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这种要求,并且不影响保证金退还。接受延长招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招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招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招标保证金的退还规定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6、招标文件签署
16.1 招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签字。
17、招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7.1 供应商应当将招标文件密封;
17.2 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招标文件送达招标地点。
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文件将拒收:
18.1 未按招标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招标保证金的;
18.2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19、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 供应商在招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招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医院。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2 招标截止时间之后,招标文件不得撤回;如果撤回的,招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一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政府医院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招标、评标与确定中标供应商
20、招标
20.1招标时,医院将邀请公证机构或招标人代表检查招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医院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招标人名称、招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0.2未宣读的招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招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0.3 招标时,《招标一览表》内容与招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唱标的《招标一览表》为准。
20.4 招标文件、《招标一览表》中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招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5 招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招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或医院报经监管部门批准后,可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变更为竞争性谈判采购的,医院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1、评标
21.1 评标组织
21.1.1评标工作由医院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招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直接确定供应商;
(4)向财政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1.1.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21.2.1评标程序
21.2.1 招标文件的资格性检查。
21.2.1.2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招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招标资格。
21.2.1.3 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对招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招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招标资格。
21.2.1.4 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招标处理: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2) 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1.2.2招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招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招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以及没有《招标一览表》或《招标一览表》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单独封装、盖章的;
(2)招标总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3)不同招标人的招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不同招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招标事宜;
(5)不同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6)不同招标人的招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招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不同招标人的招标文件相互混装;
(8)不同招标人的招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10)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11)没有逐一说明招标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技术参数和服务响应,而是直接拷贝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
(12)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招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13)服务承诺和付款条件未响应招标要求的;
(14)招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5)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招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
(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1.2.2.1 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五角星号(“★”)、“必须”或“应(应当)”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
21.2.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2.3 澄清有关问题。对招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4 比较与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招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1.3 评标方法和标准
21.3.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1.3.2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等。
21.3.3 评分标准详见文件第四章。
22、确定中标供应商
22.1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招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招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评标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22.2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将在医院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2.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4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2.5 医院和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2.6 所有招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医院均不退回。
23、编写评标报告
23.1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2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4.1 医院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24.3 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招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五、签订合同
25、签订合同
25.1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招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招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5.3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5.4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六、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26、询问
26.1 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医院或采购人提出询问,医院或采购人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7、质疑
27.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医院。
27.2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医院或采购人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招标时间;
(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相关证明材料中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招标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
(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7.3 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招标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
27.4 医院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医院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28、投诉
28.1 质疑供应商对医院的答复不满意,或医院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9、诚实信用
29.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招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9.2 供应商不得以向医院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9.3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招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医院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9.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29.5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招标、评标纪律,扰乱招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第三章 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等
一、项目需求
(一)产品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
1 | UPS主机及电池 | 三进三出30KVA并机 | 2台 |
12V200AH蓄电池 | ≥58台 | ||
2 | 弱电井UPS主机维护 | 20套 |
本项目的UPS主机及电池为核心产品。核心产品评审说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与其他品牌的投标人进行比较与评价。
(二)技术指标
(备注:以下技术参数要求均为单套/台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求, 所有认证、产品技术彩页必须加盖原厂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1. UPS主机及电池
功能及指标要求 | 参数要求 |
体系架构 | ▲三进三出,双变换在线式并机型,功率30KVA(提供主机系列产品泰尔认证检测报告证明,及产品主机技术彩页原件证明材料)。 |
要求标准配置输出隔离变压器,不允许外置隔离变压器,提供彩页或相关证明文件 | |
为了方便今后管理和维护,要求蓄电池与UPS主机为同一品牌,蓄电池采用铅酸免维护蓄电池。 | |
▲UPS要求并机安装,N+X并联冗余设计,可实现8台(含8台)以上并机,提供产品主机技术彩页原件证明材料。 | |
停电后设备供电切换时间:0秒 | |
输入功率因数95%及以上,带输入谐波滤波器; | |
输出功率因数≥0.9,过载能力:110%满载时维持60分钟,125%满载时维持10分钟,150%满载时维持1分钟。提供产品主机技术彩页原件证明材料。 | |
UPS整机效率应大于91% | |
面板采用LCD大屏直观显示UPS的运行参数、历史记录和整机工作状态。 | |
▲标配USB接口、RS485或RS232数据接口,以实现远程监控。 | |
▲输出电压谐波THDV:非线性负载时<2%,提供产品彩页原件或其他证明文件 | |
▲UPS主机输出电压不平衡度:平衡负载:0,100%不平衡负载:≤0.6% | |
旁路电压范围:+10%,+15%,±20%可设置。 | |
电池电压(Vac);要求360-384(30-32只)可调,提供产品主机技术彩页原件证明材料。 | |
输出负载超过额定功率时,应发出声光告警,超过过载能力时应转旁路供电。 | |
输出短路保护,UPS输出短路时,发出声光告警。 | |
电池基本性能指标 | ▲为了便于维护,此项目采用铅酸免维护蓄电池,要求电池与主机同一品牌 |
提供蓄电池泰尔认证以及检测报告证明,原厂授权和质保函,加盖原厂公章 | |
安装要求 | 供应商应提供并机安装、电缆、电池柜,承重散力架等相关辅材 |
服务要求 | 提供原厂工程师1小时内上门服务,提供3年7*24电话技术支持; |
投标时提供原厂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支持承诺函、提供原厂至少三年免费质保函。 |
2. 弱电井UPS主机维护
功能及指标要求 | 参数要求 |
设备明细 | 品牌型号:科华 YTR1101-J 数量:18台 品牌型号:科华 YTR1102-J 数量:2台 |
维保范围 | 包括主机各个配件的日常维护保养、免费维修、免费更换配件,每季度至少需要进行一次巡检以便及时发现隐患更换潜在故障的部件,提供内容包括主机运行情况那些方面存在隐患、处理方案等巡检报告。 |
服务要求 | 弱电井UPS主机维保期一年。维保过程中提供1年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 |
弱电井UPS主机维保系统设备如有重大故障,售后技术支持人员必须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同时提供备机2小时内恢复设备正常运行。 |
二、项目服务及其他要求
(一) 项目供货、安装调试与验收要求
(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不接受分包、分项产品和服务。本项目招标总报价应包括本次采购所有产品及其配件(含:配电改造相关线缆和配件)、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从项目中标起到项目正式交付以及质保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本项目要求招标人能够提供统一的专业化服务,具有同行业的系统集成建设经验,能够为招标人提供专业及时的技术服务。要求中标人提供原厂正宗渠道、非OEM的全新合格产品,能够享受原厂800/400电话支持服务;要求招标时列出详细软硬件清单,并给出相应性能参数说明。要求招标人按招标要求提供原厂出具的项目授权函、售后服务承诺函以保障货物的合法性、服务的有效性,免费保修时间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本项目要求招标人在提供招标软硬件产品的同时,需要承担数据中心新购产品、原有设备整体系统优化设计和实施联调等工作。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提供完整、详细、合理的设计、实施方案、施工计划、人员安排和施工进度表等。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提供完整、详细的系统运行所需的等相关硬件支持所需的数据清单。
(3)要求招标人至少提供符合《技术参数及要求》中所提出的售后质保服务要求;要求中标人就所有招标产品提供3年7*24小时免费技术支持和上门维护服务。所有产品必须提供原厂工程师现场安装(预装)和调试以及原厂商工程师1小时内到达现场服务。质保期内,应提供对招标产品至少每季度一次的原厂技术巡检服务。
(4)对于本次项目采购的产品在质保期内如出现故障,要求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必须在半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派售后服务人员赶赴现场解决,否则由招标人自行采取维护行为产生的风险由中标人承担;如故障在8工作小时内仍无法排除,中标人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供招标人使用并保证招标人正常业务不受影响,直至故障完全修复。
(5)招标人须详细列出培训方案,应针对采购单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提供培训,以便对工程实施进行有效的管理,保证工程验收移交后,采购单位能够胜任系统的全部运行、操作、维护,故障分析处理,设备维修和保养等工作。
(二) 项目其他说明
1、项目交付期:所有软硬件产品要求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2、款项支付方式:
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安装调试完毕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由招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
第二期付款:自招标人验收合格完毕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额的60%;
第三期付款:自招标人验收合格完毕后满1年支付合同总额的10%。
第四章评分标准
项目评分分值表
评分项目 | 价格 | 技术 | 服务 | 信誉 | 业绩 | 财务状况 | 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
总分:100分 | 35 | 39 | 12 | 6 | 3 | 3 | 2 |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 |
1 | 价格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 | 35 |
2.1 | 技术 | 投标产品满足招标文件所有技术参数要求的得满分33分; (1)打▲的技术参数如一项指标负偏离,每项扣除3分 (2)非▲项技术参数如一项指标负偏离,每项扣除1分,扣完为止。 (3)▲项部分参数响应需提供技术支持证明材料,提供虚假数据按废标处理。 | 33 |
2.2 | (1)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资料,考察其技术方案是否充分考虑采购人系统需求,是否满足项目部署和实施的要求以及用户原有系统兼容要求,是否能提供完整的系统集成方案等,酌情分档给分(未实质性响应本项不得分)(2分)。 (2)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维保方案,考察其技术方案是否合理并充分考虑采购人需求等,酌情给分(2分)。 (3)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本项目组织管理架构及相关人员配备情况,考察其组织管理架构及人员配备是否科学完整,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测试验收方案及技术支持方案是否符合招标项目需求酌情分档给分(1分)。 (4)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技术培训方案完整合理性、培训内容、课程安排等酌情分档给分(1分)。 | 6 | |
3.1 | 服务 | (1)根据项目负责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认证,项目组人员配备是否具有厂家的技术认证证书给分,提供投标人所投产品厂商认证的工程师资质的2分,(须提供认证工程师资质证书,否则不得分)(2分)。 (2)投标产品原厂商在南京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分公司及以上4分,办事处1分,无任何办事机构0分)。 | 6 |
3.2 | (1)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是否能够提供完整的书面售后服务承诺和质保体系说明,是否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管理和保障体系且能够满足用户方招标要求酌情分档给分(3分)。 (2)投标人是否具有快速响应能力,根据投标人是否具有备件库存,以及能否提供快速的备件更换和技术上门服务,酌情给分。(3分)(提供备件清单,中标后招标人可随机现场去抽察) | 6 | |
4 | 信誉 | (1)所投品牌厂家为国内知名品牌,厂商在数据中心市场份额排名近两年排名前四,提供第三方认证(3分)。 (2)投标产品的制造商要求具备:ISO14001:2004,OHSAS18001:2007,ISO9001:2008等体系认证证书的(3分)。 | 6 |
5 | 业绩 | 投标人自2012年以来类似产品硬件系统集成项目且合同金额25万元(含)以上案例的,每提供一个合同得1分,累积最多得3分。要求提供合同和验收报告复印件,同时提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备查信息列表,一旦发现为虚假合同,将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 3 |
6 | 财务状况 | 根据投标单位文件提供的证明其财务状况的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酌情分档给分(0-2分)。 | 3 |
7 | 标书完整性 | 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整体响应情况、编制规范、完整性酌情给分(0-2分)。 | 2 |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医院
不间断电源(UPS)合同
合同编号 :
项目名称 :
使用单位 :
供货单位 :
签订日期 :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医院
合同编号:
医院采购计划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
住所地: | 住所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乙方招标文件。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单价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总价款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招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招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南京市六合区人民医院招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招标文件和招标报价表; (2)供货一览表;
(3)交货一览表;(4)技术规格响应表;
(5)招标承诺;(6)服务承诺;
(7)中标通知书;(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
第四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 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将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甲方正常使用,地点由甲方指定。招标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招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3.2 所购货物按乙方招标承诺提供免费维护和质量保证,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3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 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按乙方招标承诺执行。
3.5 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3.6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 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其招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免费维护期满时止。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七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十条 货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3、付款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完成安装调试的,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甲方未拒收的,医院发现后将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责成乙方按照采购结果提供货物和服务,同时视情给予不退还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暂停一至三年参加南京市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合分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10、乙方招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合分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
第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 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招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政府医院存档,一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盖章) | 乙方(供应商):(盖章) |
代表人: | 代表人: |
电 话: | 电 话: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帐 号: | 帐 号: |
采购机构:南京市六合区人民医院 | |
招标文件编制: 招标文件接收及合同签订: | |
日 期: 年月 日 |
第六章 附 件
附件一、招标申请及声明格式
招标申请及声明
致:南京市六合区人民医院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招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招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招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按招标要求,我们的招标总报价为(大写)元人民币;其中,中、小、微型企业产品元人民币。
3、我们的招标产品中(有或无)进口产品。
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招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
5、我们同意从规定的招标日期起遵循本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招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招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招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我们酌情决定是否参加当场变更的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货物的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8、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医院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政府医院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9、与本招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年月日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医院: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招标一览表格式
招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分包号 | 名称 | 报价(元) | 其中,小、微型企业产品(元) | ||
招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 元 | ||||
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 | XX:1 | ||||
招标货物中有无进口产品 | 有 无 | ||||
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 | 是 否 |
供应商名称:(盖章)
说明:
1、在“招标货物中有无进口产品”栏后“有”或“无”上打“√”。
2、在“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和微型企业”栏后“是”或“否”上打“√”。
3、《招标一览表》一份,要求单独封装并标明“招标一览表”字样,随招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
附件四、分项报价表格式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或型号 | 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产品 | 单价(元) |
说明:
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在“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产品”栏内,填写“是”或“否”。
供应商名称:(盖章)
附件五、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格式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如果供应商不是制造商,且本次招标要求制造商出具授权的话必须提供此件)
致:南京市六合区人民医院
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生产商地址)。兹指派 (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贸易公司地址)的(贸易公司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在办理贵方号招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品牌型号货物名称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招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招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贸易公司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 (贸易公司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格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贸易公司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贸易公司名称 | 制造商名称 |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
签字人姓名 | 签字人姓名 |
附件六、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
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要求规格 | 招标响应 | 偏离 |
说明:
1、供应商应逐一说明招标货物技术参数和偏离情况,如直接拷贝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按照无效招标处理;
2、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供应商名称:(盖章)
附件七、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 招标响应 | 偏离 |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供应商名称:(盖章)
附件八、供货一览表格式
供货一览表
(含配件、备品、消耗材料)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货物1名称 | 品 牌 | 规格、型号 | |||||||
生产企业名称 | 生产企业地址 |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参数 |
说明:
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供应商应根据上表要求逐一说明招标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技术参数等,否则,按照无效招标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章)
附件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医院: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十一:招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