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财政局2018年会计监督检查查前公示(荔财监[2018]11号)
荔城区财政局2018年会计监督检查查前公示(荔财监[2018]11号)
荔城区财政局2018年会计监督检查
查前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8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莆田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8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莆财监[2018]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荔城区财政局将组织人员开展2018年会计监督检查。为做好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检查目的、被检查单位名单、检查重点和内容等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重要作用。
二、被检查单位名单
全区共有5个单位列入2018年会计监督检查对象,具体单位名单详见附件。
三、检查重点和内容
财政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国家宏观调控重点和财税体制改革,以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开展对重点行业的会计监督检查。具体:一是全省联动检查重点行业。为围绕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财政部门要将环保企业作为重点开展联动检查。二是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选择“两不愁三保障”(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农村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相关行业开展重点检查。三是继续贯彻落实《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要求,规范代理记账机构重点检查,检查其执业质量和设立条件等情况。
选择相关单位、企业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关注其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公允,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以及财政资金使用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执行情况,是否使用假发票等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
此次检查,主要检查被检查单位2017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必要时可追溯检查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至2018年。
公示期自2018年8月16日至9月15日。如对上述公示事项有意见,请及时向荔城区财政局反映。
联系单位:荔城区财政局
联系人:王旖宁
联系电话:0594-2221628
附件:荔城区2018年会计监督检查单位名单
荔城区财政局
2018年8月16日
附件:
荔城区2018年会计监督检查单位名单
序号 | 被检查单位 |
1 |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人民政府 |
2 | 莆田市荔城区环卫所 |
3 | 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局 |
4 | 莆田市荔城区供销合作社 |
5 | 莆田市荔城区方姐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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