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二路新建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东二路新建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重新公告)
标段编号: BHG08003-12SG
南京化学工业园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北三、北四路南侧地块整体开发新建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化管建[2008]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东二路新建工程
2、工程地点:化工园区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4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城市道路;城市桥梁;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约594米的道路新建工程(含桥梁)
10、工程规模:长度:594 m;宽度:12 m;桥长:35 m;单跨:25 m。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也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09年12月24日至 2009年12月30日止,上午09:00分至11:00分;下午02:00分至05:00分,在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处)处受理报名,最后一天可在南京市六合区方水路168号受理报名。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或在指定地点报名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
五、资格预审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造价在4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城区道路新建工程;及工程造价在200万元及以上的桥梁工程。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采用"随机抽签法"方式确定潜在投标人。


抽签时间:2010-1-6 9:30 抽签地点:化工园开标中心(化工园综合服务中心C区502)

六、其他:
1、 拟参加投标报名的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主体未完工的工程项目在手;
2、 报名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
3、 招标文件费用(含光盘):500元/套
4、 综合因素法:在有效报价中,以最低投标价格为标底得满分,其余报价与之比较,每上浮1%扣0.5分。评标委员会将按此评标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有下例情况将不推荐最低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A=最低价、B=最低5家有效报价的(包括最低价)算术平均值,(B - A)/B≥12%。
5、 本工程中标人需提供中标差额保证金。具体相关事宜参照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执行。
6、本工程设最高限价,将于开标前十五天公布。
7、本次报名为第二次报名,第一次资格合格单位可不再提供资格申请书,可能不合格单位需按本次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申请书。

七、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八、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09-12-24 8:30到 2009-12-30 17:00为止
本公告为第 2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化学工业园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南京虎踞北路41号圣淘沙花城三层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薇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njjingding@sina.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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