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档案局数字外包服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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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HCZFCG-18333珲春市档案局数字化外包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按照珲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的要求,珲春市公管中心拟对采购编号为HCZFCG-18333的珲春市档案局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下列服务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还有其他供应商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人名称:珲春市档案局
2、采购项目名称: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项目
3、项目情况及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说明:为贯彻落实珲春市“只跑一次”改革任务,珲春市档案局落办市委、市政府部署工作任务要求接收全市45个集中办公部门近30万卷档案。经市政府领导签批每年投入100万元提高档案数字化工作效率,保障更快捷、高效、优质的档案服务。珲春市档案局今年4月采购20万元的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项目,于7月末已全部完成。为推进全市“只跑一次”改革工作质量,市政府予拨付部分档案数字化经费20万元拟继续委托吉林省敦平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馆藏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

吉林省敦平科技有限公司是全国具有档案软件资质、档案涉密资质、档案数字化资质的软件开发公司,该公司已为省、州档案局及全省各部门提供多年档案技术软件和数字化外包服务,加工质量及配套管理、综合服务水平都符合档案信息化、安全性标准化要求。2010年,我局及全市各部门档案软件也是由敦平公司负责开发完成的,因此为保证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服务的安全性、完整性和技术服务连续性和衔接性,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便于维护服务,特向财政局申请数字化服务单一来源采购。

因此,特向财政局采购办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模式进行招标采购,完成本次服务工作。
4、拟采购的货物名称及主要技术要求:

序号

名称

预算

1

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项目

20万元

5、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项目供应商:吉林省敦平科技有限公司

6、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8年8月15日起至2018年8月23日止。
7、凡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加盖公章,下同)向本中心提交申请。以传真方式提交申请的,请务必在发送传真文件的同时,以快递方式或者当面交接的方式递交申请书原件,并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第4条“拟采购的货物名称及主要技术要求”的详细资料,以确保本中心能够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收到。
8、超过上述第6条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者虽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但没有提交能够证明其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第4条“拟采购的货物名称及主要技术要求”的详细资料的,将不予接受。
9、在公示期内,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将报告珲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后采用其他方式采购。

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珲春市新安路889号
项目联系人:穆先生、李先生
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姜雪华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外包服务 数字 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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