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法律专项服务(权利人变更)(二次)招标公告

聘请法律专项服务(权利人变更)(二次)招标公告

佛山市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德区顺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对顺安公司聘请法律专项服务(权利人变更)(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ZCGZB2018-021

二、采购项目名称:顺安公司聘请法律专项服务(权利人变更)(二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个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号

招标采购内容

数量

01

顺安公司聘请法律专项服务(权利人变更)(二次)

1 个

1、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投标人为分所的,须具有总所出具的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授权书原件)(注:如果出现同属一家律师事务所的两个或以上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则该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的全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标书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08月17日至 2018年08月23 日期间(领取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翔工业区顺翔路20号(太昌冷气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招标文件,请另付特快专递费用人民币60.00元。款以投标人名义交到指定账户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如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人参与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 年09月07日9时 00分-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具体会议室以交易中心电子屏幕显示为准)

十、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09月07日9 时 30分。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具体会议室以交易中心电子屏幕显示为准)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18年08月17日至 2018年08月23 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顺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

联系人:卢先生

电话:0757- ********

传真:0757-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佛山市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翔工业区顺翔路20号(太昌冷气二楼))

联系人:聂小姐

电话:****-********

传真:****-********

邮编:528300

账户名称:佛山市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良环市北支行
帐号:131*****011832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郭小姐 ****-********

佛山市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权利 专项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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