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翔安新城钟宅片区市政配套工程交通工程已由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以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翔安新城钟宅片区市政配套工程项目的批复(厦发改投资[2016]111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投融资,招标人为厦门广播电视数字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协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厦门市翔安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439.87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交通工程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项目位于翔安新城钟宅片区,共包含8条道路,总长度5806米。其中,纵一路长819米;纵二路长808米;横一路长776米;横二路长675米;支一路长116米;支二路长179米;支三路长962米;支四路长1472米。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及交通管线等,项目总投资约439.87万元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发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具体工期配合道路主体进度及根据甲方要求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 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公路交通工程 (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其他资格要求: /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 8 时 00 分 00 秒至 2018年 7月 20 日 10 时 00 分 00 秒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ztb.xm.fj.cn)(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V3.6.1)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捌万元人民币(¥800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广播电视数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后滨路55号 ,邮编: 361009
电子邮箱: /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 李美玲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协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万达广场C1座17楼 ,邮编: 361000
电子邮箱:
********3@qq.com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吴海卿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www.cztb.xm.fj.cn (通过该网址中的“电子招投标统一登录入口”登录并选择“房建市政”行业后点击下方“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登录)
联系电话: 0592-
*******(招投标咨询)
********40(技术咨询)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5楼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C区
联系电话:
****-*******、0592-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翔安新城钟宅片区市政配套工程交通工程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内容如下:
1、根据财政审核中心要求:招标文件第 3 节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新增条
款“21.本工程实行标准化管理”。
(以下空白)
招标人(项目法人):
厦门广播电视数字工程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 年 7 月 3 日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协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 年 7 月 3 日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工程名称 翔安新城钟宅片区市政配套工程交通工程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因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未能及时发布,原定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 10:00 开标,现开标时间
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以下空白)
招标人(项目法人):
厦门广播电视数字工程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 年 7 月 10 日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协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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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三)
工程名称 翔安新城钟宅片区市政配套工程交通工程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专用合同条款“1.3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财政投融资工程项目
的规范性文件均适用于本合同 厦发改投资[2017]690 号 。”修改为“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
件::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财政投融资工程项目的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均适用于本合同 。”
2、专用合同条款中增加“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
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3、专用合同条款“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条款中“承包人应当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28
天向发包人提出工程量清单错误的核对申请;承包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核对申请的,视为工程
量清单没有错误。”修改为“承包人应当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28天向发包人提出工程量清单错误的
核对申请;并在 20日内完成工程量清单核对工作;如有调整,发包人须将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向
市(区)财政审核部门报备;承包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核对申请的,视为工程量清单没有错误。 ”
4、专用合同条款“3.7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履约担保为银行保函,
金额为合同金额的 10%,保函期限至项目竣工验收。”修改为“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
期限的: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专用合同条款中增加“6.3 环境保护 对环境保护的要求:除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外,还应
按照《厦门市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厦府办[2018]29 号)的规定执行。”
6、专用合同条款中增加“8.1 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 发包人自行供应材料、工程设备的,
应优先使用地产工业品和名优地产工业品目录中的产品;8.2 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 承包人
负责采购材料、工程设备的,应优先使用地产工业品和名优地产工业目录中的产品。”
7、专用合同条款“10.1变更的范围”内容修改为“①严格建设标准,擅自提高建设标准、规
模的项目工程,一律不得追加投资,严禁以承包人工艺改变、材料设备采购困难等为由要求勘察设
计单位进行变更;②在施工中因不可预见等因素造成的设计变更,应先经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或(指
挥部)组织对其必要性、合理性、投资变化情况进行分析论证。③除因不可抗力需要实施应急抢险
工程外,设计变更涉及增加造价的,应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累计增加造价在中标价 5%以内且总造
价未突破本标段投资概算的,由市(区)财政审核部门审定;累计增加造价在中标价 5%以上或总造
价突破本标段投资概算的,应报市(区)投资审批部门审批。④其余变更实施规定详见《厦门市发
展改革委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市级财政投融资项目投资管理的补充通知》
(厦发改投资[2017]690号),项目所属投资审批部门为区级的,还应按照其相关变更规定执行。发
包人设计变更涉及增加造价未按程序报经批准的,承包人有权不予实施。”
8、专用合同条款第 11.1 条款中“第 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内容修改为“其他价格
调整方式按“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中总价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
9、专用合同条款第 12.1 条款中“总价合同”内容修改为: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①因工程量清单有错、漏在 3%以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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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施工机械台班价格变化;
③材料价格变动(不含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中的钢材、铝型材、水泥及商品混凝土、电线电缆
或市政交通水利工程中的结构钢材、水泥及商品混凝土、沥青及沥青混凝土、电线电缆或吹填造地
和岸线整治工程中的柴油、汽油的施工期材料价格平均波动幅度超过基准价±10%的部分。材料基
准价按投标截止日当月《厦门市建设工程信息》发布的相应材料价格信息价确定,下同);
④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综合上述风险因素并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
工自然条件,发包人按规定已考虑 3%的风险包干系数计入在工程招标控制价中。承包人在投标报
价时已考虑了上述风险因素并计取了风险包干费用。在风险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包干,施工过程和竣
工结算时将不再调整。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合同价款可进行调整:
1、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且变更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项目;
2、发包人提供的地质勘察结果与实际不符,导致基础工程发生变更的;
3、在施工期间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发布了人工费调整指数、厦门市建设局发布了
厦门市人工费调整指数;
4、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中的钢材、铝型材、水泥及商品混凝土、
电线电缆或市政交通水利工程中的结构钢材、水泥及商品混凝土、沥青及沥青混凝土、电线电缆或
吹填造地和岸线整治工程中的柴油、汽油价格变化且变化超过材料基准价的±10%的部分。
合同价款可按以下方式进行调整:
(1)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按规定程序按实核增核减。
(2)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
①增减工程量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在招标控制价相
应项目综合单价上下 10%幅度范围以内(含 10%)的,按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计
算所增减的工程造价;
②增加的工程量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但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高于招标控
制价中相应项目综合单价 10%幅度范围以外的,按招标控制价中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乘以中标价与
控制价相比降幅系数计算所增加的工程造价;
③减少的工程量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但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低于控制价
相应项目综合单价 10%幅度范围以外的,按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乘以中标价与控制价相比降
幅系数计算所调减的工程造价;
④增减工程量不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照造价管理机构颁布的施工期间的定额、费用
标准、价格信息,并按照中标价编制原则计算后乘以中标价降幅系数。中标价降幅系数=中标价/招
标控制价×100%;若定额缺项的,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会同市造价管理机构或工程
预结算审核部门审核后确定。
(3)材料变更时价格确定:
①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料,且其材料单价在招标控制价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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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材料单价上下 10%幅度范围以内(含 10%)的,根据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价格明细
表所列的材料单价计算;
②虽然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价格明细表中已有,但材料单价在招标控制价相应
材料单价上下 10%幅度范围以外的,根据招标控制价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乘以中标价降
幅系数计算;
③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厦门建设工程信息》施
工期间公布的材料单价乘以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如《厦门建设工程信息》没有公布的材料,由承
包人提出适当的价格,发包人审定,审定程序按照厦财建[2018]15号文规定。
(4)施工期间人工费调整指数: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厦门市建设局发布的人工费
调整指数及调整原则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中的钢材、铝型材、水泥及商品混凝
土、电线电缆或市政交通水利工程中的结构钢材、水泥及商品混凝土、沥青及沥青混凝土、电线电
缆或吹填造地和岸线整治工程中的柴油、汽油价格变化,且变化超过材料基准价的±10%的部分,
该部分的材料价差调整和计取方法详见厦财建 [2018]9号文。”
10、专用合同条款中增加“21、本工程实行标准化管理。”
11、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电子招投标范本部分内容
的通知》(厦建筑〔2018〕52 号),对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投标人以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交投
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投标保函、保险凭证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
投标保函、保险凭证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保
险凭证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12、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修改为: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厦门农业银行政务中心支行,帐户名称: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
****************3。
13、本工程原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其编制说明作废,以本次发布的编制日期为 2018年 7月 31
日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请投标人在电子标平台本项目上“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查
看”“其它文件”的“其它”中下载。
14、本工程开标时间及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 8月 22日上午 10 时 00分 00秒。
(以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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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厦门广播电视数字工程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 年 7月 31日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协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 年 7月 31日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预算价、发包价告知单
序
号
招标编号 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名称 标段(合同段) 预算价(万元) 控制价(万元) 发包价(万元) 备注
1 XC施招[2018]007号
翔安新城钟宅片区市政配套
工程交通工程
一个标段 328.7493 293.0489 293.0489
编
制
说
明
1、本项目的 K值取定为 0 %。
2、本项目的发包价与预算价相比下降 11 %。
3、本项目的预算价、控制价、发包价均已计取 3%的风险包干费;
4、本项目发包价=招标控制价中可竞争项目造价×(1-K)+招标控制价中不可竞争项目造价;
5、本项目的发包价书与本告知单同时发布;
6、本项目的各项目预算价详发包价书。
招标人 厦门广播电视数字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协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编制单位:(盖章)
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
理人(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盖执业章) 审核人:(盖执业章)
日期: 2018 年 8 月 15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