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西龙潭提水站建设项目,经鹤发改投资【2018】5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庆县兴鹤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公告

鹤庆县西龙潭提水站建设项目,经鹤发改投资【2018】5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庆县兴鹤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鹤庆县西龙潭提水站建设项目,经鹤发改投资【2018】5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庆县兴鹤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要求

2.1 项目名称:鹤庆县西龙潭提水站建设项目;

2.2 招标范围:取水泵房建设、取水设备和管道改造;

2.3 招标控制价:*******.51元;

2.4 建设地点:云鹤镇西龙潭;

2.5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统一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申请人须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合同段的施工能力,企业或拟派建造师具有市政施工经验业绩;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六.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派建造师必须到场,如不能到场投标资料不予接收。


鹤庆县西龙潭提水站建设项目,经鹤发改投资【2018】5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庆县兴鹤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要求

2.1 项目名称:鹤庆县西龙潭提水站建设项目;

2.2 招标范围:取水泵房建设、取水设备和管道改造;

2.3 招标控制价:*******.51元;

2.4 建设地点:云鹤镇西龙潭;

2.5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统一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申请人须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合同段的施工能力,企业或拟派建造师具有市政施工经验业绩;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六.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派建造师必须到场,如不能到场投标资料不予接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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