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龙潭提水站建设招标公告
西龙潭提水站建设招标公告
鹤庆县西龙潭提水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FZB-18455
一.招标条件
鹤庆县西龙潭提水站建设项目,经鹤发改投资【2018】5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庆县兴鹤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要求
2.1项目名称:鹤庆县西龙潭提水站建设项目;
2.2 招标范围:取水泵房建设、取水设备和管道改造;
2.3 招标控制价:*******.51元;
2.4 建设地点:云鹤镇西龙潭;
2.5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统一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申请人须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合同段的施工能力,企业或拟派建造师具有市政施工经验业绩;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六.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派建造师必须到场,如不能到场投标资料不予接收。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7.1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7日至2018年8月23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
7.2 报名地点: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二号服务大厅报名窗口(云鹤镇花园小区25号原县宣传文化中心、兰花市场往西200米,电话:****-*******);
7.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与报名时间一致,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200元(不含图纸),资料售后不退。
八.报名所需资料及要求
8.1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派建造师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经企业属地劳动部门认可的授权代理人劳动合同原件,云南省外入滇企业须提交入滇备案材料原件及公司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企业劳动保障信用记录原件;
8.2 以上证件需同时提交复印件壹套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或不符合规定资质条件、证件不齐备的申请人将被拒绝;注册建造师报名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
九.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第18号文件规定,中标公示期满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场规范运作出具书面证明。未办理进场交易证明的项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其后继手续。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庆县兴鹤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段维智联系电话:135*****29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南方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大理市万花路20号(传奇酒店五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奎泽松 电话/传真:0872—*******手机:158*****109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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