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弱电系统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次)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弱电系统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次)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弱电系统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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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弱电系统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次)招标公告
********0">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弱电系统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德阳市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德市旌发改行审【2018】2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经德阳市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德市旌发改行审【2018】2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020)的招标代理机构是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德阳市龙泉山路与黄浦江路交汇处西南角。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弱电系统(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中心机房系统、安防监控系统、一卡通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出入口安检系统、无线覆盖网、信息联动控制系统、通信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高清科技法庭系统、数字化会议系统、执行指挥系统、诉讼服务中心、移动办公系统、云桌面系统、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便携式巡回审判法庭、应用系统)。 2.3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招标范围系指涵盖设计、设备采购、安装施工和调试过程的EPC总承包。承包人负责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划为一个标段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弱电系统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次)。 ********2">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在有效期内或按(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以及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贰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在有效期内或按(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资质,/ 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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