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市政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平房区综合整治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施工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巴彦淖尔市市政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平房区综合整治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施工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平房区综合整治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施工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巴彦淖尔市市政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巴彦淖尔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8月16日17:3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5月17日09:30 |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巴彦淖尔市市政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建科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批准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到内蒙古建科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已三证合一的,则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资质证书、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提供原件,原件不予退还)。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来办理报名事宜,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④2016年财务状况报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⑤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说明: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否则不予受理。(本工程不接受网上报名) 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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