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段音视频记录存储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供电段音视频记录存储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音视频记录存储设备二次公告

编号:HGD-18-05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将于2018年8月24日组织公开集体议价采购。

一、采购项目:

物资设备需求一览表

标段号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供货时间

供货地点

备注

1

1

高清摄像机

30

议价后30天

呼和浩特

每台摄像机另配1块电池(摄像时间不少于5小时,容量不少于3900mAh),1个三脚架,1个64G存储卡,1个便携包

2

执法记录仪

78

64GB存储卡1张,两块电池

3

便携式扩音器

129

含头戴式或领夹式

二、主要事项

1.物资、设备基本性能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2.质量保证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3.售前售后服务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4.交货日期要求:物资设备需求一览表

5.付款方式:详见合同约定。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6.需开具检察机关无行贿记录证明。

7.验收方式:按照铁路行业标准验收。

8.评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议价价法。

9.报价要求:需提报不含税价格。

三、议价人资格要求

⑴议价人提供材料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资质的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③产品说明书和质量证明;

④成品报价单。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近两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议价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及以上人民币,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5)除技术规格书中另作规定外,所有产品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6)应提供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的证明文件。如生产企业在中国境外,有关证明文件为复印件时,应提供由当地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文书;

(7)代理商需携带授权书原件。

四、相关要求

1.在任何时候发现议价人提交的议价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取消其竞价资格。

2.议价物资凡在运输中发生的一切问题均由供货方承担。

3.参加议价单位需提供样品。

五、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8月23日16时00分

议价时间:2018年8月24日9时30分

议价会议地点:呼和浩特东站科尔沁北路38号,呼和供电段院内呼和供电段机关楼4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技术参数咨询电话:****-*******联系人:张明

采购文件咨询电话:****-*******传真:****-*******联系人:薛屹

七、即日开始报名,报名方式:书面传真至0471—2244583,注明①报名编号;②报名项目(包号)号;③报名单位名称;④联系人姓名;⑤联系电话;⑥单位公章;

报名表格式:

议价报名表

(公章)日期(本表报名单位应字体、表格放大)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编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议价编号

及标段号

如12—235—2、12—235—5

八、采购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供电段

2018年8月16日

技术规格书

(一)高清摄像机

国际知名品牌,并提供产品厂家正品彩页资料(非OEM),关于本次议价产品所有技术参数响应的参照标准均以议价产品厂商产品彩页为准。

1.功能参数:遥控功能

支持防抖功能:光学防抖

对焦:自动

2.其他参数:存储介质

XAVC S HD: Micro SDHC存储卡(4GB 或以上, Class10 或以上)/Micro SDXC 存储卡(Class10 或以上) AVCHD,静态: Memory Stick Micro (Mark 2), Micro SD/SDHC/SDXC 存储卡(Class 4 或以上)

最大扩展容量:128GB

容量:64GB内存

电池:可重复充电电池(V系列)

3.屏幕参数

液晶屏尺寸:不小于3.0英寸

液晶屏像素:不小于46万像素

触摸屏:支持

液晶屏比例:16:9

4.曝光控制

白平衡:自动/一键式/户外/室内

5.镜头

焦距:f = 1.9-57.0mm

滤镜直径:不小于37mm

光圈(F)值:F1.8-F4.0

6.音效

5.1声道录制:支持

内置麦克风:支持

7.每台摄像机包装清单

可重复充电电池1块、另配1块电池,AC适配器 1个、HDMI线(微型) 1根、USB 连接线 1根、产品说明书 1份、保修卡 1份,三脚架1个,便携包1个,1张64GB存储卡

8.售后服务

(1)产品须有三包服务,质保期为1年,在保质期内产品若出现问题或故障,需进行换货。

(二)执法记录仪

1、功能要求

(1)设备材质为高强度工程塑料,存储介质及电池全外置设计;

(2)大镜头水平视角170度;

(3)视频分辨率1080PX30fps、720PX30fps、480PX30fps三种选择,格式为MOV,照片分辨率3400万像素,有效像素7808X4392;

(4)夜视功能:可清晰分辨距离15米处人脸特征,并可看清距离20米处的人体轮廓;

(5)设备外壳防护等级:IP68;

(6)电池续航时间:采用外置电池供电可实现9小时摄录,10小时录音,或240小时待机,电池充电时间:≤4h;

(7)产品存储容量不小于64GB.

(8)开机时间:记录仪从按下开机键到进入取景预览模式所用时间≤3秒;

(9)大记录间隔时间:设备采用自动分段记录方式时,相邻两端间无间隔时间;

(10)视频回放快进、快退功能检测:设备在本机进行视频回放时,具有8倍快进或快退回放模式;

(11)抓拍功能:设备可在摄录过程中通过按下拍照键实现抓拍而不影响拍摄;

(12)文件标记功能检验:设备在摄录过程中可按下菜单键,对此视频文件做重点标记加锁,也可对文件取消重点标记;被标记的文件循环录像不会被覆盖删除;

(13)外接摄像头:设备可外接摄像头,开启画中画功能时,可实现一屏双镜画中画,拍照录像各分开保存。

(14)产品需配备支架。

2、产品技术参数

(1)整体设计:产品采用一体化设计,设备采用高强度壳体,边缘菱角不应有可能导致有人体伤害的突起。

(2)感光镜头:采用高清SONY镜头,照片像素可达3400万像素,配备防尘防划镜头保护片,摄像头的对角线视场角170°;

(3)数码变焦:本机在取景预览模式下支持4倍数码变焦功能;

(4)按键操作:产品功能按键控制灵活可靠,布局方便实用,拍照、录像、录音功能按键均为一键式操作,开关机键具备防误操作功能。

(5)显示屏:设备彩色显示屏≥2英寸,显示屏显示全场白测试信号时亮度应大于420cdX㎡,显示屏显示全场白和全场黑测试信号对比度值比应≥2500比1,显示屏能够显示电池电量、充电状态、系统时间和存储容量信息;设备开关机、录音、录像状态应有指示灯提示。

(6)录像功能:设备录像分辨率可根据需求设置为1080P、720P、480P,录像帧率≥30帧X秒,保存格式为MOV。

(7)拍照功能:设备拍摄分辨率为7808乘4392,照片保存格式为JPEG。

(8)红外功能:设备具备夜视功能,配备10颗红外灯,在开启红外夜视功能后,有效拍摄距离≥10米,有效距离拍摄的照片,应能辨别画面中人物面部特征;能够看清距离样机15米处人体轮廓,后置式红外切换,拍摄的图片不应存在偏色。

(9)充电方式:设备可采取多种充电方式,支持220V直充、USB充电、车充、多功能座充,充电时及充电完成均有指示灯状态提示。

(三)便携式扩音器

灵敏度:-44~49db

频率响应:80Hz~12kHz

最大输出功率:不小于8W

扬声器阻抗:不大于4Ω

TF卡:最大支持32G

媒体格式:Mp3\WAV

工作电压:不小于7.4V

充电时间:约5小时

使用时间:不小于5小时

充电电压:DC10.6V450~2000mA

电池规格:7.4V/1000mAh~2000mAh锂离子电池组




相关公告: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存储设备 记录 音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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