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第二次招标公告
办公用品第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邛崃妇幼保健院办公用品采购项目(第二次) | ||
品目 | 货物/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其他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 | ||
采购单位 | 邛崃市妇幼保健院 | ||
行政区域 | 四川省 | 公告时间 | 2018年08月16日 18:19 |
报名时间 | 2018年08月17日 09:00至2018年08月20日 17:30 | ||
报名地点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W3区2102号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8月27日 11:30 | ||
预算金额 | ¥34.4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胡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邛崃市妇幼保健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崇德路30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崔老师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W3区210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胡老师 ***-******** | ||
附件: | |||
附件1 |
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邛崃市妇幼保健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邛崃妇幼保健院办公用品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邛崃妇幼保健院办公用品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SCLT-ZX2018-09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邛崃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崇德路30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崔老师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老师 ***-********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W3区210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询价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二)其他要求1、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2、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3、投标人不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严重违法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41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8年08月17日 09:00至2018年08月2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W3区2102号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18年08月27日 11:3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W3区2102号
四、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7日 11:3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8年08月17日 09:00至2018年08月2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W3区2102号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现场发售或网上报名(1、获取询价通知书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2、网上购买请登陆www.scltzb.com,在“采购公告”栏目中找到“报名项目”,点击“网上报名”进行在线报名。)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30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8月27日 11:30至2018年08月27日 11: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W3区2102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采购公告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信用情况进行说明,同时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情况记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之日前一月内,未提供视为失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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