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泰顺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泰顺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就泰顺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TSCG********6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二、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 简要规格及参数要求 | 备注 |
1 | 泰顺县环境保护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服务 | 1 | 项 | 65万 | 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方式
竞争性磋商文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或泰顺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s.gov.cn/ 进入至左下角“基本信息公开---招投信息”)下载。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27 日 下午14:30时
六、投标地点: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收标处(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17号)。
七、开标时间:2018年8月27 日 下午14:30时
八、开标地点: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12000元人民币。
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支票/银行转帐方式办理,要自行交入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电话****-********)
2、投标保证金一经缴入均需成交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方可转帐退付。
十、投标供应商投标报名程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只需在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办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请拟投标供应商自行核对供应商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资格条件报名者,在资格审查时导致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
2、投标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8月26日,逾期到账的视为未报名,投标供应商应留意保证金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
3、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同时递交以下资料(不提供的,在资格审查时导致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
3.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密封在响应文件中也为有效)
法定代表人直接作为磋商代表的须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密封在响应文件中也为有效)
3.2 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
3.3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为三证或五证合一则无须提供此项)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含采购公告)质疑事项
1、供应商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对采购公告信息(含供应商资格条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公示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4. 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5、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十二、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翁女士、张先生
联系电话:****-********、178*****131、行政网515131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湖滨花苑B8幢401室
2、采购单位:泰顺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泰顺县财政局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2/20188/432748a3-abe5-4341-8a47-1d48d9c4ee98">泰顺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服务项目-终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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