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夹浦镇滨湖村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长兴县夹浦镇滨湖村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长兴县夹浦镇滨湖村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兴县夹浦镇滨湖村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批准文号为 长政土审字【2018】4号 ,招标人为长兴裕鑫村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为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长兴县夹浦镇滨湖村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工程位于长兴县夹浦镇滨湖村。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路铺设,渠道铺设及维修,新建泵站,老泵站更换机电设备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 2.3 本标段工程概算投资约240万元,计划工期50 日历天。 3.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单位,请于2018年8月17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xztb.gov.cn)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生成银行帐号”生成本单位该标段的“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并按招标求向该子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4.2 未取得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具体办理的详细说明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栏目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平台使用费等在下载招标文件时根据提示网上支付。 4.4 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栏目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cxztb.gov.cn),纸质投标文件及含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本工程开标室。 5.3 电子版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纸质及投标文件及含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温馨提示 8.1 投标人必须按本项目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自动生成的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缴纳保证金,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8.2 投标用户企业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信息若有变更应及时更新;若不能及时更新,在开标时应提供新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信息不及时更新,又不能提供新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导致保证金转出账户与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裕鑫村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夹浦镇 地址:长兴县太湖大道1206号7楼713室 联系人:张工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138*****778电 话:0572-6250311 2018年8月17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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