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所快速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卫生监督所快速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关于宁波市镇海区卫生监督所快速检测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镇海区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经镇海区采购办批准,受宁波市镇海区卫生监督所委托现就快速检测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HZFCG*******G078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主要内容及数量:(详见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1 突发事故检测箱 1
2 便携式表面污染仪 1
3 便携式中子剂量仪 1
4 便携式电离室巡测仪 1
5 水质速测箱 1
6 可吸入颗粒分析仪 1
7 气体检测仪 1
8 空气微生物采样器 1
9 食品酸度计 2
10 微型激光测温仪 2
11 食用油品质快速检测仪 3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09年12月25日至2010年1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镇海沿江西路200号三楼 325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1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1月15日9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镇海沿江西路200号三楼318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原封退还。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1月15日9时(北京时间)在镇海沿江西路200号325室开标,邀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银行支票、银行汇票,应在投标截止前交纳(不收现金)。
帐户:镇海区会计核算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镇海支行
帐号:****************8-3801
地址:镇海城河西路173号
十一、业务咨询:
镇海区卫生监督所联系人:林立红、胡赳寅;
联系电话:****-****************
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周小凤;
联系电话:****-********传真:****-********

十二、质疑及投诉: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五天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三、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
镇海区采购办;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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