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局单位办公家具招标公告
机关事务局单位办公家具招标公告
重庆市巴南区政府采购询价文书
NO:CQBN*******
一、采购项目
巴南区机关事务局单位办公家具(
二、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三、有关说明
1、询价文书发放:
(1)发放时间:即日起至
(2)发放方式: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来人来函(附件2)确认参与本项目的询价,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下载电子档,并向重庆市巴南区政府采购中心交纳标书费100元。未于询价文书发放时间前书面确认参与本次采购或未交纳标书费的,其报价无效。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保证金递交时间:
4、询价采购地点:重庆市巴南区政府采购中心
5、询价采购时间: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壹仟万元(¥ 1000万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其他条件:
A、通过ISO9001:
B、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C、通过CQC质量认证;
D、区(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
E、重庆市内有营业场所或售后服务机构的房产持有证或者房屋租赁证。
五、报价文件制作要求
报价文件均使用A4纸,供应商应提交资质文件一份、报价表一份,资质文件和报价表分开密封装订,未按规定密封有可能导致报价文件被拒绝。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无论成交与否,均不予退还。询价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资质文件、报价表)供应商必须提供真实的、准确的,供应商若有弄虚作假、串通报价和欺骗行为,一经查实,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经济责任和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并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资质文件内容要求(注:以下内容任意一项不符;复印件或承诺函、委托书、承诺书没有加盖单位鲜章。均为无效投标):
1、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年审合格且有效期内的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年审合格且有效期内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4、年审合格且有效期内的CQC认证证书(复印件);
5、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供应商承诺函(详见附件3)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参加的不需要)
8、法人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详见附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参加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9、其他响应招标文件提供的材料。
六、报价表填写要求
供应商在不超出经营范围且符合资质的情况下,对全部家具报价,只对部分家具报价的,视为无效。
本次采购报价为一次性闭口价,不得超过采购计划数¥280000元整,包含采购货物价格和送货、安装、调试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运输费、装卸费、自然损耗费、税金等)。
报价表应由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签字或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报价表要求按“附件”格式填写密封后递交,若大写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七、保证金
(一)询价保证金:询价保证金为询价采购的有效约束条件。供应商应向我中心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2000元),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立即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询价截止日期后,询价有效期内撤回其询价;
2、供应商在询价截止日期后,对询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供应商被通知成交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成交时规定的技术条件、供货范围、商务条件和价格等签订合同);
4、有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5、采用虚假手段骗取成交的。
(二)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时,成交供应商须向我中心递交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的履约保证金,待整个合同验收完毕后无息予以退还。
八、无效报价情形
1. 资质审查不合格的(即供应商提交的资质文件不符合询价文书要求的);
2. 询价文件未密封;
3. 询价文件逾期送达;
4. 询价保证金不足;
5. 询价文件与询价文书实质性要求有严重背离;
6. 没有按照询价文书要求由询价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7.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要求或报价超过限价的;
8. 询价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而影响评标定标;
9. 询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九、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1、成交方法:最低价成交法。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若最低价相同的,则采取抓阄的方式确定。
2、若成交供应商无故放弃成交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经济责任和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可通知第二个总价最低的供应商签订合同,若第二个总价最低的供应商有上述情形,则依此类推。
3、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十、签订采购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在公示期后3个工作日内与我中心签订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逾期或拒绝签订合同,或者不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我中心可确定下一名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甲方可根据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在不超过合同总金额10%的前提下追加同类货物,并按本次成交报价签订补充合同。
十一、付款方式
采购人验收合格,区采购中心自收到验收单之日起1个月内由采购方支付合同全部货款(供应商垫资不计利息)。
十二、送货、安装、调试时间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个合同项目的送货、安装、调试。
政府采购项目送货、设计、安装、调试完毕,经使用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由使用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在送货验收单上签字盖章。
十三、质保和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严格按采购人所提供的质量要求投报与材质要求相符/相当或高于的产品,并承诺在产品中对材质留有显著的商标检测标志,或采购方可在投报的产品中作抽样破损性断面检测。若检测结果与谈判文书中相关部分不符,采购方有权向谈判供应商提出退货并予以没收履约保证金。
2、采购方对成交供应商在生产及质量控制每一程序有监督的权力。
3、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环保标准。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设备甲醛HCHO在空气中释放量应符合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要求(≤0.1㎎/立方米)。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质量标准,验收合格之日起180日内若出现质量问题免费退换货,在保修期内供应商实行免费上门服务,供应商在接到维修通知后2小时内作出响应,24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超出保修期限后,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只收取材料费,免收服务费。
十四、废标条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新组织采购或取消本次采购:
1.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项目计划数,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
重庆市巴南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周姚
电 话:********(传真)
附件:1、报价一览表
2、询价确认函
3、供应商承诺函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重庆市巴南区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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