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进口)、全自动核酸检测系统采购项目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进口)、全自动核酸检测系统采购项目


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泰宁县妇幼保健院

乙方:厦门贝胜科技有限公司中型企业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429]SMGX[GK]*******的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进口)、全自动核酸检测系统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11-1临床检验设备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进口600000600000日立日立7180型
11-2临床检验设备全自动核酸检测1国内230000230000北京博晖BHF-VI
合计:83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拾叁万元整元(¥83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9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金湖西路51号;

4.3交付条件:货物到达现场后,由业主进行基本质量和数量检验合格即为现场交货,产品安装调试结束,经业主验收合格即为最终交货。。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日本日立7180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一套,北京博晖BHF-VI全自动核酸检测仪一套。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货物安装完毕由使用部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货物经采购人确认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90%,10%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的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长期有效。

10、违约责任

违约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要求乙方赔偿所有经济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委托代理人:



廖代蓉联系方法:153*****381联系方法:177*****355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台湾街支行账号:账号:40-***************


签订地点:泰宁县



签订日期:2018年08月17日

标签: 检测系统 核酸 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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