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明德华兴学校食堂(含小卖部)经营比选公告
长沙市明德华兴学校食堂(含小卖部)经营比选公告
长沙市明德华兴中学位于长沙市开福区389号,现有教职工198人,48个教学班,学生人数2400余人,就餐人数1500人左右。为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含小卖部)的管理水平,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就餐及日常生活用品服务,经学校研究决定引进大型团体膳食餐饮企业经营学校学生食堂(含小卖部),特公告诚邀有资质的团体膳食餐饮企业参与比选。
一、基本情况
1、学校提供的条件:
(1)目前学校食堂总面积800平方米(含就餐大厅和操作加工间用房、售卖台)。学校食堂水、电齐备,并已按食药局要求进行功能区分隔。
(2)现有厨房操作、经营基本设施设备。
(3)学校小卖部面积50平方米,货架齐全,带贮藏仓库1间。
2、比选项目:
(1)学校食堂(含学校小卖部)。(食堂及小卖部分布、学生情况详情请实地考察)
(2)经营范围:与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要求相同,但不得经营自制奶茶、切分水果和方便面等未经学校许可的项目。小卖部不得经营碳酸饮料、膨化食品以及烟酒槟榔等教育行政部门明令禁止的商品和“三无”商品。
(3)经营期限:协议服务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重新比选。
3、费用
(1)食堂不收取经营管理费,但水电费由经营者自负。
(2)小卖部学校每年收取管理费20万元,水电费由经营者自负。
(3)中标者在签订合同时,须向学校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
二、比选参与者资质条件及要求
1、比选参与者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大型团体膳食餐饮企业,取得相应的经营饮食行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比选参与者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比选参与者必须入选长沙市教育局所属学校餐饮服务企业目录资格管理名录。
3、比选参与者必须是团膳餐饮企业法人。到场参与人原则上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必须出具委托书,并提交在本企业具有两年以上劳资关系证明及社保缴费清单。
三、比选形式及结果
1、经资格审查,选择3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比选。
2、评审小组由9人组成,比选参与者最终得分由评分小组9人的个人打分累加。 比选结果按综合得分高低确定中标者。
3、学校纪检委员全程参与,评委中有教师代表且邀请家长代表参加。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6日8:00—2017年6月1日12:00。
2、报名时除需提供比选参与者资质条件所列的所有证明材料以及参与者的身份证明外,还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资料提供原件查验后,交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比选参与者提供资料齐全,报名后领取比选文件。
3、报名地址:长沙市明德华兴中学总务处(乐诚堂二楼)
4、联系人及电话:
米老师135*****513
长沙市明德华兴中学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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