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贺炳炎红军小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公告
宜都市贺炳炎红军小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公告
宜都市贺炳炎红军小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公告
宜都市贺炳炎红军小学在校师生约205人,其中在校吃中餐约180人,早、晚餐约70人。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物资采购工作,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确保食品安全,现对我校食堂大宗物资配送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宜都市贺炳炎红军小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分为八个项目包,投标人可根据经营范围选择一个或多个项目包进行投标,每个包必须分别投标。
第一包:大米
第二包:面粉、面条
第三包:食用油
第四包:山杂
第五包:肉类
第六包:蔬菜
第七包:火腿肠、烤肠
第八包:生物颗粒燃料
(三)选取中标人数
各包分别选取中标人1名(特殊需要再注明)
(四)供货期限
各包物资合同供货期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二、项目阐述
(一)定价方法
1. 大米、面粉、食用油、面条、山杂、火腿肠、烤肠、生物颗粒燃料按照投标价格进行计算,投标价格应包含乙方所有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等一切费用。
2. 肉类、新鲜蔬菜按照农贸市场(平均)价格×(1-投标的下浮率)计算。
3. 肉类、新鲜蔬菜于每周星期五下午4:00前,确定本周星期一至星期日的价格,结算时以此作为依据。本价格应包含乙方所有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等一切费用。
4.学校在验货称重时须扣除保鲜水、过量包装的重量。
(二)订货安排
1.甲方每天下午5:00前向乙方下达第二天的订单,甲方以qq、微信或电话方式直接通知乙方,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
2.乙方接到甲方订单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提供的,乙方应在接到订单当天内及时与甲方联系并协商好解决方法。
(三)交货要求
1.乙方送货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有物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乙方提供《食用农产品一票通》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甲乙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结算凭证;肉类需提供检疫证明。
2.所有品种按除箱净重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
3.乙方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称上过磅,然后放到指定地点。
(四)质量要求
1.乙方供货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2.乙方供货质量必须达到《湖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所列的要求,并且品质不低于甲方当天在农贸市场的自购标准。
(五)履约保证金
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其中每个供货商质保金人民币1000元。该保证金用于物品的质量安全保证以及必要时进行临时紧急采购。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未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后无息退还。
(七)发票要求
乙方开具本公司正规有效票据。
三、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投标程序
1.报名备案。投标人应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或单位印章)进行报名,报名备案后方可具备投标资格。若提供文件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① 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② 法人和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及授权证书;
③ 县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符合下述各项目包质量标准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距本次报名起始时间6个月及以内为有效(出具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机构须获得国家“认监委”和“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认可,封面印有CMA 的标志)。
第一包:大米(籼米二级) 质量标准:GB 1354-2009
第二包:面粉、面条(特制一等粉) 质量标准:GB 1355-1986
第三包:食用油(菜籽油) 质量标准:GB1536-2003
第四包:山杂
第五包:肉类
第六包:蔬菜
第七包:火腿肠、烤肠
第八包:生物颗粒燃料
(说明:其中质量等级、标准及相关要求可根据需要修改)
④生产或养殖类企业需提供与所投各包项目对应的生产许可证、屠宰许可证或动物防疫合格证。
⑤流通类企业需提供与所投各包项目对应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另附生产或养殖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屠宰许可证或动物防疫合格证复印件。
2.领取招标文件。本次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址同报名备案的时间和地址相同。
3. 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由下列部分组成(格式见附件三):
①投标函
②报价表(须单独密封)
③配送服务承诺书
④投标人业绩一览表
⑤资格证明文件
⑥诚信证明
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其中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的不需提供)
说明:①其中任何一项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②大米、面粉、食用油、面条和豆制品投标指定货物各3件,山杂投标指定货物10件,肉类、蔬菜投下浮率。
投标文件样式、签署和密封要求如下:
①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如“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②投标文件正本需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加盖法人公章;正本中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法人公章,副本可以正本复印而成。
③投标文件中所有文书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④投标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加盖法人公章才有效。
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的封面均需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⑥投标文件应按招标人规定的顺序制作目录并标明页码,并装订成册,否则将被拒绝。
⑦投标文件信封封口必须用封条密封并加盖公章。
⑧报价表必须单独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方能生效,否则作废标处理。
4. 参加开标会。法人携带身份证,或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和授权证书准时参加开标会(开标时验证),逾时将被拒绝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开标前,投标人须预交人民币500元投标保证金,没有在开标前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开标后,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则在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且未出现违约行为的,无息退还。
投标人如出现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已递交投标文件,并在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撤回或放弃其投标的;
2.中标后弃标或拒绝签订合同的;
3.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4.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使用不正当手段试图影响、改变评标结果的;
5.投标人恶意或捏造事实,对竞争对手或招标人进行攻击的。
(四)投标样品
1、大米、面粉、食用油需带外包装送样,现场取样评标。山杂、面条、其它不送样。
2、送样时间、地点:2018年8月25日9:00-16:00。
3、开标结束后,未中标人的样品当场带回,中标人的样品留存在招标单位,验收货物时将进行比对,货品不相符一律作退货处理,如遇存在假冒伪劣等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要终止合同。
四、串标、投标人不足的处理
如发现投标人串标或投标人少于三名,招标人将宣布此次招标失败,投标无效,并退回巳收到的相关投标文件,采取重新招标或另行决定采购方式。招标人对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无效投标的认定
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2.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法人公章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
4.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6.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完整提供投标所需资料的;
7.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8.中标人与其它投标人串通进行投标的;
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出席开标会议的;
10.投标报价超出本文件规定的有效范围内的
六、评标办法
此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七、中标人的确定
按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的先后次序,在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如果中标人弃标,则按评标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
八、招标活动时间、地点安排
(一)报名备案
时间:2018年8月18日起至2018年8月24日止
地点:宜都市贺炳炎红军小学值班室。
(二)领取招标文件:同上。
(三)递交投标文件、送样
时间:2018年8月25日下午16:00以前,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宜都市贺炳炎红军小学值班室。
(四)开标
时间:2018年8月26日上午9:30
(五)招标、评标小组人员
1.学校“三重一大”领导小组:李双、王云、李毅华、刘金鑫、熊菲、唐翠、周元桥、刘奥杨、鲁巧
2.松木坪中心学校代表
3.家长委员会代表
地点:宜都市贺炳炎红军小学精品录播室。
联系人:李毅华 联系电话:187*****058 ****-*******
贺炳炎红军小学小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领导小组
2018年8月17日
标签: 食堂大宗物资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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