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空调维修保养招标公告
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空调维修保养招标公告
巩义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空调维修保养谈判公告
巩义市政府采购办受巩义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巩义市行政中心中央空调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巩财采购[2009]77号)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合格的维修商。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巩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空调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包括清华同方中央空调8台、阿尔西中央空调1台)。
2、实施地点:巩义市行政中心。
3、实施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年。
二、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合格供应商,并具有空调维修资质;
2、投标人近三年来必须具有清华同方或阿尔西中央空调维修经验(提供合同);所采用配件必须为清华同方或阿尔西CRITCOOL正品;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12月28日至2008年12月31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巩义市新华路85号703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购买。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0年元月12日上午9:00前
2、开标时间:2010年元月12日上午9:00
4、开标地点:巩义市财政局6楼会议室。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巩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巩义市政府采购办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巩义市新华路8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翟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
巩义市政府采购办
200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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