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宁夏叶盛黄河公路大桥电加热蓄热式热水锅炉系统采购及安装一
[自治区]宁夏叶盛黄河公路大桥电加热蓄热式热水锅炉系统采购及安装一
宁夏叶盛黄河公路大桥电加热蓄热式热水锅炉系统采购及安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叶盛黄河公路大桥工程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14〕76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宁交函〔2014〕66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贴、自筹、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加热蓄热式热水锅炉系统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二.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宁夏叶盛黄河大桥电加热蓄热式热水锅炉系统采购及安装;
2.2 工程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
2.3 招标范围:电加热蓄热式热水锅炉系统(常压电热水锅炉、全自动软水设备、蓄热设备、换热设备、除污设备等)2个,及其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维护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项目概况表
标段 | 站点名称 | 站点概况 | 交工日期 |
一 | 治超站 (养护中心) | 办公楼2842.14m2,机械设备库1421.8m2,附属用房205.83m2,食堂288.0m2。 | 2018.10.20 |
灵武西 收费站 | 监控楼2026.79m2,附属用房205.83m2,食堂214.44m2,9个收费亭。 | 2018.10.20 |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10月20日,试运行期6个月,质保期2年。
2.6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双信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具有电加热蓄热式热水锅炉生产、制造和安装资格的企业(制造商),且投标锅炉主体为本企业生产产品;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制造和安装资格的企业(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且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具有锅炉安装、改造、维修三级以上许可证,并投标锅炉主体为授权企业生产产品,均可进行投标;
3.2 如投标单位是经销商,则经销商必须具备制造商出具的专项授权委托书(专项授权委托书样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3.3 凡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对本项目投标,且一家制造商只能自行投标或只能授权一家经销商进行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制造商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及其他相关检测报告;
3.7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8 投标人不得以挂靠方式、相互串通方式、借用其他单位资质方式或其他方式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
3.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5年1月以来)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或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10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宁夏”(http://www.nxcredit.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18年8月27日(节假日或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报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27日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投标人办理CA锁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71按1号键。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0。
4.3投标人成功报名后,投标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帐号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投标人应于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缴纳购买文件相关费用,投标确认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缴纳相关费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成功缴纳标书费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并派人员到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327室领取电子版图纸(光盘)。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请携带银行付款票据复印件到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403室开具购买文件的发票,联系人:方会计,联系电话:****-*******(开具发票时请携带开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17日9时00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为银川市北京路汽车大世界对面四楼、五楼)。如递交投标文件时不是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本人应携带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代理人本人未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授权书原件,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交通运输厅网站(www.nxcd.gov.cn)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 址: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邮政编码:750011
联 系 人: 张先生 郑先生 张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2018年8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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