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增压长效增注设备招标公告

局部增压长效增注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第九采油厂2018年局部增压长效增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Y18-XA508-WZ597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18年局部增压长效增注设备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1招标范围:2018年局部增压长效增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地点在第九采油厂所辖区域,计划采购局部增压长效增注设备3套,其中带加药系统装置2套,不带加药系统装置1套。局部增压长效在线增注装置由增压、加药和控制系统三部分组成。其中增压部分由多级离心式增压注水泵、电机、密封保护器等组成;加药部分由隔膜式加药泵、加药罐、加药管汇组成;控制部分由变频控制器、控制柜等组成。由中标人根据甲方需求生产制造3套局部增压长效增注设备,中标人运送设备至甲方指定现场,配合甲方完成现场安装调试至设备正常运行,派专业服务人员对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供1年售后服务。本招标项目为总价招标,招标人设置最高限价人民币105万元(含16%增值税、运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等完成所需进行的一切工作内容的费用),需要1个中标人。

1.2技术标准:详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1.3质量要求:合格,详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1.4交货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所属区域,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1.5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时间根据招标人另行通知。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银行资信证明等相应资质证件。

2.3该项目只接受设备生产厂家参与投标,有能力完成本采购项目设备的设计、加工、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不允许以挂靠或其他任何形式投标。

2.4投标人近三年内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近三年指2015年1月1 日起至 2017年 12月31日);

2.5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经第三方审计的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的情况。

2.6商业信誉:“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不存在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见第四章)。

2.7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没有被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3. 招标文件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08月20日至2018年08月24日(北京时间,下同),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在银川市兴庆区石油城银横路189号二楼东侧(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持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授权委托书。

3.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只接受电汇,携带电汇凭证领取文件。

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公司西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9610

行 号:********3500

3.3 投标单位开具发票,需提供付款单位的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工商营业注册地址、工商营业注册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信息(可参照招标公告中格式提供,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3.4 请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自带存储U盘拷取电子文档;

3.5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3.6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 递交投标文件

4.1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1日09时00分

4.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银川市兴庆区石油城银横路189号二楼东侧(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开标大厅,方式为现场送达。

4.3 密封不合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 开标

5.1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1日09时00分

5.2开标地点:银川市兴庆区石油城银横路189号二楼东侧(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开标大厅,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交壹万贰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为电汇,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出,且在开标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帐户。

5.5 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ZY18-XA508-WZ597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本公告中3.2条相同。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

6.。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

地 址:宁夏银川兴庆区燕莎大酒店

联 系 人:解维涛

电 话:186*****025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石油城银横路189号二楼东侧(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

联 系 人:程浩杰

电 话:****-*******

电子邮件:zzchj@cnpc.com.cn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第九采油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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