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视频会议系统招标公告

司法局视频会议系统招标公告

比选文件信息



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名称:中国电信关于扬州市江都区司法局视频会议系统项目比选公告创建时间日期:2018-08-17 15:02:00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2018-08-17 17:00:00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18-08-21 17:00:00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终止:
比选文件标包:

标包信息



标包名称:中国电信关于扬州市江都区司法局视频会议系统项目
标包内容说明: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关于扬州市江都区司法局视频会议系统项目、比选编号:ZBYZDX********,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关于扬州市江都区司法局视频会议系统项目。

1.2比选内容:江都区司法局视频会议系统

1)比选编号:

2)项目名称:中国电信关于扬州市江都区司法局视频会议系统项目

3)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自收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完成设备供货,甲方指定地点

4)免费质保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项目规模:约23.38万元(含税);

6)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比选人货物技术要求;

7)标包划分情况:不划分;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23.38万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牌价以资格审查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外汇中间价为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如参选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即可;

2.2参选人提供近两年(2016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的类似监控系统设备销售的业绩证明文件,累计金额须达到100万人民币(以发票为准)。需提供框架合同(协议)+订单(订单汇总单)+发票;或合同(协议)+发票复印件,业绩金额以发票为准,合同能体现采购金额、数量、买方等信息。(需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本次参选不接受原厂商与该品牌代理商同时参选,如原厂商参与此项目参选,则该原厂商授权代理商否决参选资格。代理商参选需在正本中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6参选人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或参选人提供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8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纸质比选文件获取

4.1.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8 年8 月17日至2018 年8 月21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将5.3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的清晰扫描件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内发送至电子邮箱:189*****679@189.cn。联系人:张智文;联系电话:189*****679应委托经办人按以下表格要求的资料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开增值税发票信息

参选项目名称

序号

类别

信息

备注

1

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开具增值税发票信息,务必保证正确,如填写错误导致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申请人承担。

2

参选人名称

3

纳税人识别号

4

开户银行

5

银行账号

6

公司地址、办公电话

7

本项目联系人姓名

该联系人作为往来函件或电子发票等的接收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如提供信息不正确,比选人不承担一切后果。

8

本项目联系人电话

9

本项目联系人邮箱

10

接收发票的地址

请将以下资料扫描件附于本表后:

1、标书费汇款凭证;

2、购买标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4.1.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标书费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不接受现金),请务必在申请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将《开增值税发票信息》word版及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79@189.cn。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参选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

2018年8 月27日09时00分,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扬州市维扬路107号中国电信扬州分公司综合楼南楼14层会议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7.联系方式

7.1比选人

比选人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比选人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7号

7.2比选代理机构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80号_

项目负责人:张智文

电 话:189*****679

电子邮件:189*****679@189.cn

开户名: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草场门支行

账号:****************845

汇入地:江苏省南京市

汇款备注:XXXXX 项目标书费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18 年08 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视频会议系统 司法 国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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