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光学参量检测仪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相关证明(相应网页截图)。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次招标为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及成功注册“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光学参量检测仪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TC18A201) 3、预算编号:00-18-5477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交货期及交货地点预算编号预算金额(人民币)超过预算则废标01光学参量检测仪1台6个月上海理工大学00-18-*******万元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货物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设备运行6个月后支付剩余10%。 5、交付地址:上海理工大学 6、交付日期:6个月 7、采购预算金额:400000.00元(国库资金:4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规定(投标人应主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适用以上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8-17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8-24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4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注:以上资料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投标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8-17 16:00:00至2018-08-24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网上报名,并在上述时间段内(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述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套至上海市共和新路1301号C座110室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现场报名验证。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通过现场报名及交纳招标文件购置费的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招标,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报价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9-07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9-07 13: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共和新路1301号c座111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数字证书(CA证书)、笔记本电脑(能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投标文件(6份,需保证与网上上传文件一致)参加开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无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