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区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及滨河路沿线拆迁工程招标公告
平安区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及滨河路沿线拆迁工程招标公告
海东市平安区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及滨河路沿线拆迁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对海东市平安区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及滨河路沿线拆迁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 甘肃东方竞磋(工程)2018-025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东市平安区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及滨河路沿线拆迁工程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人民币51.01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各包要求 |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AD%7D">(下载磋商文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 1.1磋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资质等级范围: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证、执业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证齐全;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附项目经理承诺书,格式自拟)。 3、投标人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省外企业需提供《省外进青企业备案报告书》;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年8月17日 |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18/08/20 09:00--2018/08/24 17:30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或网上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 | 人民币500.00元/包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安泰大厦西座15层1151室 |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材料 | 供应商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注:需网上购买文件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业务联系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同时将以上资料邮寄我公司留存备案。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8/09/04 10:00 |
开标时间 | 2018/09/04 10:00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安泰大厦西座15层1151室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人民政府 陈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李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青海银行文成路支行 |
收款人 | 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
银行账号 | 0608 2010 0018 9669 |
其他事项 | 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海东市平安区财政局 |
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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