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招标公告
物资招标公告
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招字(货物)2018—05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物资采购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下拨,招标人为某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交货地点:甘肃省和政县
(2)招标内容:工具类、办公类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一
标段名称:物资采购项目
发包内容:工具类、办公类
交货时间:60天
合同估算价:7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含)以上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含)以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次招标供应商需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本次招标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8日至2018年8月22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30 时,到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宁市海西路25-107号,海湖桥北湟水花园西门对面金座地产维尼谷)单位介绍信报名及领取纸质版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获取方式自2018年08月18日09:00至2018年08月22日17:30止(法定节假日不休息),通过《西宁市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9月07日09:3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西宁市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递交内容相同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和未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西宁市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9月07日09时30分,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宁市海西路25-107号,海湖桥北湟水花园西门对面金座地产维尼谷)。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单位
联系地址:湟中县
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转337248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海晏路延伸段88号中门11楼
(玉树小区西邻)
联系人:代女士 李女士
联系电话: ****-******* ****-*******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标签: 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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