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龙桥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龙桥转运站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莆田市龙桥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龙桥转运站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龙桥转运站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专用车辆/其他专用汽车 |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龙桥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莆田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8月17日17:2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8月17日17:21至2018年09月07日09: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9月07日09:00 | ||
开标地点 | 龙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厢区龙桥街道泗华村溪北路99号),3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21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王、小金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龙桥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龙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厢区龙桥街道泗华村溪北路99号),3楼会议室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先生 139*****944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王、小金 ****-******* |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龙桥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龙桥转运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龙桥转运站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THS*******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王、小金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龙桥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龙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厢区龙桥街道泗华村溪北路99号),3楼会议室
联系方式:陈先生 139*****94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王、小金 ****-*******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详细要求 | 最高限价 | 备注 |
1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2台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218万元 | |
连体压缩垃圾设备 | 3个 | ||||
喷雾除臭系统 | 1套 | ||||
1、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签订合同。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交付完成。 4、付款方式:货到安装并验收合格后付货款的95%,余款5%在一年后无未了事宜时付清。 5、所招标产品质保期为产品交付验收合格后12个月。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服务,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境内制造商或经销商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经营活动(包含:生产、销售、运输、安装及维修等)涉及到须经国家行政许可的,应获得许可。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2、投标产品资格证明文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如3C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等,如有)3.3、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4、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的应附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3.5、投标方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3.6、投标人提供自身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说明或承诺函。3.7、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进行投标。3.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3.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17日 17:21至2018年09月07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0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0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龙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厢区龙桥街道泗华村溪北路99号),3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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