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霍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山西省霍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山西省霍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山西纵之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霍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对山西省霍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XZZHZFCG-2018-125
二、项目名称:山西省霍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成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2.招标范围:山西省霍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3.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交货,在甲方指定的地点现场验货,装卸费、运费由供应商承担。
4.项目预算:390000元
5.质量标准及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规定,满足采购单位要求。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满足本项目要求的经营许可范围;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须具备音视频集成工程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0.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8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现场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并提供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三套(胶装成册):
(1)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企业资质证书;(7)本次采购设备需与大队原有执法音视频管理平台进行无缝对接测试,测试合格后供须提供无缝对接证明;(8)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第三方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9)报名截止日前一年内供应商任意一次纳税凭据(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10)报名截止日前一年内供应商任意一次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1)本公告第四条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价人若已办理三证合一,仅须提供写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字样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2、如不能提供,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
3、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磋商小组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4、磋商文件售价:每套磋商文件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邮寄)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8月31日11时(北京时间)
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山西省霍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陶女士
联系电话:135*****111
代理机构:山西纵之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电话:155*****599
山西纵之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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