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辅具技术中心”福康工程“辅具招标公告

康复辅具技术中心”福康工程“辅具招标公告

新疆康复辅具技术中心“福康工程项目”辅具采购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疆康复辅具技术中心“福康工程项目”辅具采购,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康复辅具技术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编号 0634-1840XZHM0098

2.2、项目名称:新疆康复辅具技术中心“福康工程项目”辅具采购

2.3、项目内容: 第一包:儿童脑瘫轮椅

第二包:成人轮椅

第三包:儿童学步车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3.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制造商或经销商。

3.3、经销商具有制造商唯一授权书。

3.4、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产品制造商应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假肢矫形器装配企业资格认定证书。

3.6、投标企业业绩: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销售业绩至少二项,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

3.8、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招标。


四、 投标报名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7日至2018年8月 21 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北京时间),下午16: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36号瑞昌大厦1806室。

4.3、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制造商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企业业绩证明材料;经销商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以及制造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同时须提供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以上证件不接受公证件。


五、 招标文件获取

5.1、领取时间:2018年08月17日至2018年08月 21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北京时间),下午16: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

5.2、领取地点: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36号瑞昌大厦1806室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智

电 话:****-*******186*****565






标签: 辅具 技术中心 康复辅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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