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237大子文至边马公路大名段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省道S237大子文至边马公路大名段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省道S237大子文至边马公路大名段改造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S237大子文至边马公路大名段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邯发改招标核字【2017】2号核准招标,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S237大子文至边马公路大名段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冀交公)[2017]26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大名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资金补助及地方自筹 。招标人为大名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名县境内。
2.2建设规模:项目主线长约22.498公里,支线长约0.83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12米,路面铺满,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
2.3监理服务期: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建设周期15个月,预计开工日期2018年9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负责本项目省道S237大子文至边马公路大名段改造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并且近5年内(2013年8月1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独立成功地完成过1条(段)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监理任务,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20日至2018年08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于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平台处(邯郸市人民东路342号),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9月1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特别提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名县交通运输局公路项目办公室 招标代理: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天雄路19号 地 址:邯郸市光明南大街409号
邮 编:056900 邮 编:056001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联系人:周先生 联 系 人:张少伟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2013年8月1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独立成功地完成过1条(段)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监理任务。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2017年8月1日至今)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60岁以下,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近五年内(2013年8月1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条(段)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驻地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注:1、以上人员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需在投标文件中填报。
2、总监理工程师人员登记单位招标人在评标阶段将登陆“公路水运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系统”网站进行核实。
3、投标文件中应附总监理工程师的“公路水运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系统”网站上监理工程师证书岗位登记截图。
4、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岗位登记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一致。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河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规定。 | |||||||
2.1.2 | 资格审查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9)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35分 主要人员:25分 业绩:25分 履约信誉: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分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5分 | 监理大纲和措施 | 15分 | 见后附表 | ||||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10分 | ||||||||
对本工程的建议 | 10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5分 |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 25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一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其中,F=10;E1=0.2;E2=0.1;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
2.2.4(4) | 其 他 因 素 | 业绩 | 25分 | 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得15分; | |||||
每增加1个满足投标人须知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的业绩加5分,本项最多加10分。 | |||||||||
履约 信誉 | 5分 | 满足招标文件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要求得5分 |
条款号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评分标准 | |
2.2.4(1) | 监理大纲和措施(15分) | 对本项目监理工作范围和任务理解(5分) | 理解基本准确,得0-3分; |
理解较准确,思路较清晰,得3-4分; | |||
理解准确,思路清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4-5分; | |||
监理工作程序(10分) | 内容基本齐全,阶段划分基本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0-6分; | ||
内容较齐全,阶段划分较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6-8分; | |||
内容齐全,阶段划分合理、正确,可实施性强,得8-10分; | |||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10分) | 分析一般,对难点、重点把握一般;处理措施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0-6分; | ||
分析较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较准确;处理措施合理,可行,得6-8分; | |||
分析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准确;处理措施科学合理,有效可行,得8-10分; | |||
对本工程的建议(10分) | 建议措施基本全面、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0-6分 | ||
建议措施全面、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6-8分 | |||
建议措施具体全面、可靠、合理,可实施性强,得8-10分 | |||
2.2.4(2) |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25分) | 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要求,得15分; 总监理工程师每增加1个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要求的业绩,加5分,本项最高加10分。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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