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第五中学校心理辅导室及微机室和录播室装饰工程
辽源市第五中学校心理辅导室及微机室和录播室装饰工程
辽源市第五中学校心理辅导室、微机室及录播室装饰工程
招标公告2018年8月20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第五中学校心理辅导室、微机室及录播室装饰工程已由辽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X【********】-0322号批准,招标人及项目业主均为辽源市第五中学校,资金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心理辅导室、微机室及录播室装饰工程
2.2项目编号:LYHJZB2018-082032-ZC
2.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工程建设地点:辽源市东吉大路777号(辽源市第五中学校院内)。
2.5采购预算:52.0950万元。
2.6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9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10月5日,工期2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核发的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8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2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购买招标文件。(外吉企业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入吉登记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11日9时00分,地点为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7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6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辽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市第五中学校
地 址:辽源市东吉大路777号
邮 编:136200
联系人:金银龙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邮 编:136200
联系人:段 连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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