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2018年渔港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2018年渔港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农办渔〔2018〕107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安徽省2018年渔港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农委,项目所在县农委:

为做好我省渔港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国内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渔计函〔2018〕66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建〔2018〕773号)、《安徽省农业委员会转发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渔港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实施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皖农渔函〔2017〕7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安徽省2018年渔港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15日

安徽省2018年渔港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2016-2018年,省财政厅、省农委分三批将中央财政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与渔港建设项目区域绩效目标下达至有关市、县。为加快渔港项目建设步伐,全面完成2018年建设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渔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投资概算及批复要求建成渔港3座。其中,2016-2017年下达投资计划的当涂县青山河渔港和芜湖市弋矶山渔港,应于2019年底完成竣工验收工作;2018年下达投资计划的天长市小关闸(新河口)渔港,应于今年9月底前开工建设,2020年底前竣工验收。积极做好2019年项目储备工作,组织开展宣城市宣州区新河渔港项目、池州市东至县东流渔港项目实施方案和投资概算的评审工作。各市已经纳入《安徽省“十三五”渔业发展规划》的渔港项目,要按照皖农渔函〔2017〕720号文件规定,积极推进前期预审文件批复、实施方案制定等各阶段工作,严格审核项目申报资格,为今后争取资金打下基础。

二、建设内容

当涂县青山河渔港:建设浮码头1座(包括固定引桥),港池航道疏浚12.9万立方米等。芜湖市弋矶山渔港:建设浮码头、斜码头各1座(包括固定引桥、护坡、道路),港池航道疏浚13.45万立方米等。天长市小关闸(新河口)渔港:建设港池型码头260米、港池航道疏浚127767立方米、道路1110平方米,配套供电等设施。

三、投资概算

当涂县青山河渔港:项目批复总投资811.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800万元,地方配套11.6万元。芜湖市弋矶山渔港:项目批复总投资1394.6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800万元,地方配套594.68万元。天长市小关闸(新河口)渔港:项目批复总投资920.8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800万元,地方配套120.81万元。

四、监督管理

项目所在市、县农委要指导建设单位依据批复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并按规定履行落实配套资金、绘制施工图、实行招投标、项目公示、建设监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有关程序,建立健全项目基本档案;督促建设单位在“全国渔港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每月使用资金和建设工程量等实施进展情况,并做好审核工作;按照《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渔业油价补贴资金项目等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皖农办渔〔2018〕13号)要求,每个季度首月3日前以文件形式报送附件9和文字说明,2019年1月8日前报送项目实施年度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批复内容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

五、督查验收

项目所在市、县农委负责渔港建设日常监管和定期督查工作,实行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的痕迹管理,督查结果通报项目建设单位,对没有按照批复文件规定实施的,要跟踪督导限期整改。省农委渔业局将会同相关单位不定期开展项目督导抽查,抽查结果作为今后渔业油价补贴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各地在组织实施项目时,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绩效管理工作;项目竣工后,按照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制定的《渔港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验收规程》,认真审核验收材料并出具初验意见,并以文件形式逐级上报省农委和省财政厅。最终验收由省农委牵头,会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业工程研究所、省财政厅等单位组织专家开展现场评审验收,验收结果上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对没有按照要求完成渔港项目建设任务的,要依据《农业农村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六、其他事项

渔港项目建设事关渔民切身利益,各地要高度重视,压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要指导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顺序,建立项目实施进展等方面的影视图片,并分类整理归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财政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财务管理,建立项目资金明细账,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不得白条入账、不得有大额现金支出,确保渔港项目、资金和干部“三个安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 渔港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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