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安局出入境自助设备招标公告
济宁市公安局出入境自助设备招标公告
济宁市公安局出入境自助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一、采购人:济宁市公安局 地址:济宁市洸河东路29号
联系方式:(0537)Tel:*******;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宁市太白酒楼二期5#楼一楼(共青团路与金宇路交汇处向北200米路东)
联系方式:(0537)Tel:*******;Fax:*******;Email:xy*******@163.com
二、采购项目名称:济宁市公安局出入境自助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SZBM-2018-X0018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
1 | 其他货物 | 1 | 一、采购法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要求: 详见文件 三、采购人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服务能力的供应商;2、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上一会计年度或本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前一段时间内税务局出具的缴纳税收的发票原件[依法无需交税或者减税的须提供税收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原件]);6、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询价小组通过“信用山东”“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9、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 20 |
本项目为济宁市公安局出入境自助设备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自助拍照机、自助签注机设备各1套,设备具体参数详见文件。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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