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装燃气气瓶信息化管理软件建设招标公告

瓶装燃气气瓶信息化管理软件建设招标公告

( 深圳市瓶装燃气气瓶信息化管理软件建设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深圳市瓶装燃气气瓶信息化管理软件建设

采购类型

集中采购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985000

项目背景



(一)政策文件
2017年6月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广东省气瓶安全监管改革方案》(粤府函〔2017〕134号),要求2017年起在我省深圳、佛山、东莞、顺德四地实施气瓶安全监管改革试点,力争2020年前完成我省气瓶安全监管改革工作。
2017年8月16日,《信息快报》152期刊登《建议借鉴广州经验为燃气瓶定制二维码“身份证”》一文;杨洪常委8月23日作出批示“请学凡同志学习借鉴”。
2017年8月23日,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文《关于推进液化石油气瓶安全监管改革的若干意见》(粤质监〔2017〕105号),要求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要主动与城镇燃气主管部门联合,共同做好液化石油气瓶安全监管工作;并督促有关单位全面推行信息化管理,并将信息化管理贯穿液化石油气充装、经营、配送的全链条,建立起有效的充装质量安全溯源制度。
2018年1月29日,深圳市政府六届一百零八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深圳市气瓶安全监管改革实施方案》(深府函〔2018〕5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了包括气瓶使用登记方式改革、检验监管方式改革、建立气瓶安全溯源、推广责任保险制度、明确气瓶安全权责关系,以及完善社会共治体系等六项具体措施。六项举措中最为核心一项是建立气瓶安全溯源制度,全面推行气瓶信息化管理。该项工作由市住建局牵头。具体内容为“依照‘全市统一开发建设、各部门共同应用管理’原则,开发建设深圳市瓶装燃气气瓶信息化管理系统。气瓶充装单位和燃气经营单位,应当在气瓶登记、充装、检验以及瓶装燃气运输、储存、配送、消费等各环节,应用瓶装燃气气瓶信息化管理系统记录气瓶流转信息,实现气瓶信息全流程可追溯。全面推行瓶装燃气气瓶信息化管理系统电子标签,在每只经登记的气瓶上装配电子标签。使用专用设备或手机APP扫描气瓶电子标签,可显示气瓶登记、检验、保险等基本信息。深圳市瓶装燃气气瓶信息化管理系统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开发完成并投用。”会上庆生副市长要求信息系统要与我市智慧城市建设要求相匹配,实现政府部门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该项工作也已经纳入2018年我市市政府重点工作,并作为我局重点考核任务之一。
(二)管理现状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作为全市燃气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范围内燃气行业管理工作。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负责我市市内气瓶生产、销售、使用、检验、检测以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区(县)层面,区住建部门多设置了专门的燃气科,负责各区辖区内燃气行业监管;市场质量监管委各区分局设有执法队伍,对辖区内气瓶充装、使用、检验检测等行为进行监管。由于燃气使用深入千家万户,涉及各行各业,遍布城市每一角落,监管难度很大,仅靠目前现有的监管手段和人员力量,仍存在较大监管薄弱环节,主要包括:
1.全市范围内充装秤没有实行连锁充装,无法从气瓶使用源头进行控制,存在部分企业私自充装非自有产权瓶、过期瓶、报废瓶现象。
2.存在无证经营者和部分送气工私倒液化气偷卖给用户等违法行为。
3.我市气瓶数量多,成分复杂,流通性强,存在使用状态不清楚以及用户规模庞大,安全状况不明等问题。
4.气瓶供应环节繁多,流转过程缺乏有效监管,存在信息不一致,多部门数据共享、联合执法困难等问题。
5.气瓶安全事故无法追踪、定责,发生燃气事故经常出现多家企业互相推诿现象,瓶装燃气消费者权益无法得到切实保障。
对于企业及燃气用户,以下问题也亟需改进:
1.气瓶全过程安全监管涉及企业各个环节,容易和企业生产任务冲突,降低企业生产效率,增加企业生产成本。
2.瓶装液化气行业供应环节、人员繁多,充装站、供应站、检测站、运输车辆、送气工等供应节点现场联网环境复杂。
3.缺少统一的瓶装燃气便民服务平台,广大公众用户订气麻烦,也无法快速鉴别气瓶的是否来自黑气点,无法便捷地用气咨询、投诉和举报。
目前有部分城市已经开始了液化气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和探索,在燃气安全监管、便民服务等方面也取得了不少成果,但是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问题有2个:
1.由于二维码具有可复制性,使得存在有口袋码充装,导致无法从源头彻底控制。
2.实物安全供气卡存在难推广和用户忘带卡等问题,用户体验不够便利。
针对各种问题和安全隐患,迫切需要政府部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整治。为了彻底规范瓶装燃气供应市场,全面消除瓶装燃气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搭建覆盖政府管理部门、燃气企业、公众用户的燃气瓶信息化监管系统迫在眉睫。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服务类清单

序号采购计划编号需求内容数量单位备注财政预算限额(元)
1PLAN-2018-107021-000035详见附件1.0详见附件985000.0

具体技术要求



总体技术要求
1.信息化管理系统标准部署环境推荐为Redhat+Weblogic+Oracle,支持集群部署方案,详细版本为Redhat6.3、Jdk1.7、Weblogic12c、Oracle11g,要求开发语言为JAVA;满足《深圳市住房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发布《信息系统部署更新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中相关要求。
2.本系统中使用的气瓶标签编码满足国家GB/T18284-2000标准,须支持主流智能手机、数据采集器、扫码枪等设备的识读。危运车辆及从业人员身份识别用电子标签,须采用相应的安全技术,确保每个标签编码不重复,标签内容可加密处理,以确保标签内容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同时就支持主流智能手机、数据采集器等设备的识读。
3.在作为企业燃气管理平台时,要求系统能自成小环境,而且这种小环境内部的各类信息其他企业不可见。要求系统能支持分级管理,既能作为市级燃气管理平台使用,又能同时作为区级燃气平台使用,同时还能作为各燃气企业的燃气管理平台使用。
4.系统采用协同工作技术支持完整的协同工作流程,可在市级管理部门、区级管理部门以及燃气企业之间转派和处理各类燃气管理工作任务。
5.系统软件和数据库设计及部署必须均满足应用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分别采用主、备架构的要求。
6.应基于统一的系统架构和统一的协同工作机制来加强系统架构和功能的规划设计,开发出系列基本功能模块,通过功能和权限配置的方式,实现对各类用户的功能配置。
7.系统具有海量数据存储和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数据安全保障机制,对核心数据采取集中管理和存储的模式,数据库结构设计良好,具有迅速的数据检索能力。系统数据库应支持至少高达6.5T的数据容量,系统最大单表记录数至少支持1000万条,特别是对于每天需要记录大量数据的数据表(如GPS数据、气瓶流转数据)要设计合理的表结构(如表分区方式),以便实现对相关数据的快速检索。对于可能出现的图片和视频,建议采用合适的存储方式进行存储。
8.提供完整、标准、通用的数据交换接口协议,通过接口实现与城管委及其他部门相关管理系统之间的信息交换。同时必须采取绝对可靠的数据交换保障机制,确保接口通讯和数据传输的可靠性。
9.系统需要提供GPS轨迹纠偏技术,通过对携带GPS终端的相关人员和车辆行进路线进行适度预测分析,剔除各GPS终端上报的距离跳跃太大的坐标点;并通过GPS坐标分析和地形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将采集的各坐标点位置调整到离其最近的道路上。
10.为保证地图操作快速响应,也为了确保数据安全,基础地形数据采用图片方式进行分级显示,所分等级不得少于12级。
11.对各种操作,系统须快速响应。系统应支持至少100000用户在线,1000用户并发。要求并发用户1000人时,每页面响应时间不超过3秒,用户感觉无停滞感;对千万级的数据简单查询速度小于10秒、对千万级的数据复杂查询速度小于30秒;地图查询定位时间不超过5秒;移动检查终端和后台系统之间数据交换时间不超过10秒,数据接口响应时间不超过5秒。
12.系统必须具有完善的数据备件和恢复机制和较强的稳定性。要求系统在达到100000个用户量访问时,系统仍能稳定运行。同时,在无人值守服务器的条件下,3个月内出现无法访问的情况不能多于1次,半年内出现需要2小时以上才能修复的故障不能多于1次。
13.系统必须兼容主流浏览器、浏览器的不同版本。要求在不降低浏览器默认安全级别的条件下正常运行。
14.系统必须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能适应日常业务变更的需求,实现“零代码”方式的系统管理和维护。

商务需求


项目实施要求

一、项目实施一般要求

中标单位必须驻场服务,招标单位提供驻场人员驻场场所和必要网络,其他现场办公设施和设备由中标人负责。

二、项目建设工期要求

项目启动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软件系统的开发和配套工具软件的部署及试运行。试运行3个月,组织项目验收工作,通过业主或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组织的项目质量评审合格后,即竣工验收合格,并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投入正式运行。

三、售后服务要

1.深圳市瓶装燃气气瓶信息化管理系统试运行期为3个月,在此期间中标人应根据系统运行情况免费对软件进行升级和系统功能的优化完善。竣工验收后起算,质保期1年。

2.质保期内售后服务响应:在质保期内,免费对系统的运行、维护提供1年7×24小时的实时技术支持,包括热线电话支持、专用技术服务网站支持、Email支持和传真支持等,并在采购人认为的重要事件时段内,提供1年7×24小时的实时技术支持;免费为甲方提供软件升级及优化完善。

3.故障响应:质保期内免费提供所需的技术服务和定期维修保养,并承诺故障响应时间在3小时以内,5小时内可到达现场处理;

4.质保期后售后服务响应:一年质保期后,中标人须对软件系统平台的维护提供继续跟踪服务,维护费用按行业相关标准收取。若中标人不能履行或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可随时更换其他具有资质的供应商进行维护。

5.免费技术培训:

(1)对各液化石油气瓶定期检验机构、气瓶充装单位、瓶装燃气经营单位技术管理人员进行集体、单独培训,使其充分了解所要实时传送到公众服务平台的数据内容、规范、接口规则;对政府各监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集体、单独培训,使其熟悉公众服务平台的使用;对公众服务平台的后台管理员进行单独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平台的基本参数配置、权限分配、日志查询、应用软件系统功能维护、表单配置、流程配置等方面的培训等。

(2)对于所有培训,中标人必须派出具有相应专业资格和实际工作、教育经验的教师和相应的辅导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所使用的语言必须是中文,否则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的翻译。

6.软件要求

软件的交付:中标人应根据设计开发进度及时向采购人提供以下相关文档资料:

(1)组织管理要求中提到的相关文档资料;

(2)设计开发要求中提到的相关文档资料;

(3)其他相关文档资料以及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文档资料;

(4)最终提供的软件产品应包括各种相关的软件系统、各阶段开发文档、运行稳定可靠的本系统安装程序、注释清晰明了的能够编译生成当前正在运行的应用程序的源代码等。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5日内办理总金额70%的合同支付手续,同时提供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函给招标人;

2.项目试运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总金额15%的合同支付手续;

3.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总金额15%的合同支付手续;

4.项目质保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5%的履约保函给中标人。

评标信息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满分20分)

1

价格部分

20分

价格分计算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20分)。

商务部分(满分35分)

1

财务状况

2分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

2

管理体系认证

10分

以下5项累加计分:
(1)具有市级(或以上)企业研究开发机构证书认证证书的,得2分;
(2)具有省级(或以上)燃气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证书认证证书的,得2分;
(3)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4)具有软件企业证明函证书认证证书的,得2分;
(5)连续3年获得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认证证书的,得2分。
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

3

企业综合实力

2分

以下2项累加计分:
(1)具有市级(或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1分;
(2)具有银行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认证证书的,得1分。
注:提供以上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

4

业绩

7分

根据各投标人2015年至今,具有同类监管信息平台建设项目的业绩经验的,每提供一项业绩经验证明的,得1分,满分7分。
注:(1)提供与同一单位签订液化石油气信息监管平台(累计最高得3分)或充装电子秤改造、接入防爆视频监控系统项目、标签购买服务合同(累计最高得4分)可算一个业绩;
(2)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5

登记证书

5分

每提供1份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前的有效期内的本项目密切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如液化石油气标识码验证管理软件、瓶装液化气供应智能监管软件、瓶装液化气供应移动监管软件、瓶装液化气检测报废处理监管软件、燃气安全监管视频监控管理软件相关软件的,得1分,最高得5分。
注:提供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

6

服务便利性

2分

投标人在广东省以内注册得2分,广东省外注册但在广东省以内设有分支机构的得1分,其它地区不得分。
注:须提供相关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公司场地证明(以企业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为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

7

履约评价

2分

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履约评价为差的记录,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
注:以提供《履约评价承诺》(格式自拟),提供的资料字迹模糊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8

市财政委员会诚信管理情况

5分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
注:以提供《企业诚信声明与承诺》(按投标文件格式所附格式填写)为准,提供的资料字迹模糊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技术、演示部分(满分45分)

1

对项目整体的理解程度

5分

深入分析项目现状及存在问题,并能深刻理解项目内容和项目业务需求;
(1)深刻理解项目内容和项目业务需求得5分;
(2)基本理解项目内容和项目需求得3分;
(3)能理解项目内容和项目需求但有所偏离得1分。

2

对软件各子功能响应情况

6分

投标人对“用户需求”中软件各子功能(基础信息管理子系统、充装监管子系统、检测和报废监管子系统、运输和配送监管子系统、智能监管子系统、数据采集和通信子系统、告警子系统、保险子系统、预留接口、便民服务子系统)的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1)对软件各子功能全面响应,符合用户需求,具有液化气全产业链监管系统研发及应用、燃气智能监管平台、物联网电子充装秤高新技术产品认证、创新性和前沿性的得6分;
(2)对软件各子功能全面响应,符合用户需求,具有上述其中两项高新技术产品认证、创新性和前沿性一般的得4分;
(3)对软件各子功能响应较全面,较符合用户需求,具有上述其中一项高新技术产品认证、创新性和前沿性一般的得2分;
(4)对软件各子功能响应不全面,不符合用户需求,无高新技术产品认证、创新性和前沿性的得1分。

3

实施方案可行性及合理性

6分

以下两项累加计分:
(1)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的各项指标包括但不限于:①实施进度安排;②实施人员配备计划;③各项实施工作步骤;④实施质量保障措施;⑤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等进行综合评价:
(a)方案可行、合理、贴合采购人的实际需求的得3分;
(b)方案比较可行、合理、贴合采购人的实际需求的得2分;
(c)方案可行性一般、较合理,不够贴合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1分;
(d)方案可行性较差、不合理的得0.5分。
(2).其中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项目经理、PMP、标准化委员会委员证书的,每个证书1分,该项满分3分。
注:本项最高得分6分。

4

项目负责人情况

5分

以下三项累加计分:
(1)具有项目经理和硕士学位证书,得2分;
(2)获得优秀软件人才和杰出贡献奖证书,得2分;
(3)具有10年以上软件行业工作经验,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证书,得1分。
注:须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近三个月(不含投标当月)投标人连续为其购买社保凭证加盖投标人公章。

5

对方案的总体评价

6分

提供的软件功能设计科学实用,符合用户实际。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对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内容做出全面响应等进行综合评价:
(1)提供的软件功能设计科学实用,符合实际。具有创新、先进性,对用户需求能全面响应的得6分;
(2)提供的软件功能设计科学实用,符合实际。创新、先进性一般,对用户需求能全面响应的得4分;
(3)提供的软件功能设计比较科学实用,符合实际。创新、先进性一般,对用户需求响应一般的得2分;
(4)提供的软件功能设计不科学实用,不符合实际。无创新、先进性,对用户需求响应一般的得1分。

6

培训及售后服务方案

7分

根据各投标人制定的培训及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不限于服务承诺、服务范围、服务响应时间、应急处理方案)完整性、可执行性等进行评审:
(1)培训及售后服务方案完整、可执行性强的得7分;
(2)培训及售后服务方案较完整、可执行性较强的得5分;
(3)培训及售后服务方案一般、有一定可执行性的得3分;
(4)培训及售后服务方案不完整,可执行性差的得1分。

7

系统原型演示

10分

(1)根据各投标人原型演示情况综合评分(平台演示气瓶标签注册、气瓶信息登记、气瓶流转全过程信息追溯,气瓶异常告警、瓶装液化气用户信息管理;通过移动终端演示气瓶运输、供应、配送、使用、回收过程信息记录),全部满足得5分,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平台具有管理控制电子秤(通过平台对每一台智能电子秤进行管理、对充装重量进行设置,平台能够及时收到气站的充装记录,且能按照充装前重量、充装后重量、充装工号、称号、充装时间等完整显示;电子秤具有定量充装设置、统计等功能),具有此项功能且能全部满足,得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其他


详见附件

附件

********/rvexsmdslik.doc" target="_blank">深圳市瓶装燃气气瓶信息化管理软件建设采购需求书v1.00.doc

备注1:本公示期限为48小时(节假日时间不计算在内)。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登录采购系统,点击“提出需求疑问”功能点进行反映,由采购人进行回复。
备注2:供应商在公示期过后对采购需求有意见或建议需要反映的,请直接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予答复,并将供应商意见或建议及答复材料在制作采购文件前移交给集中采购机构或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公告查询地址:http://www.cgzx.sz.gov.cn/)。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软件 信息化 气瓶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