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设施布局规划修编前期专题研究报告招标公告
环卫设施布局规划修编前期专题研究报告招标公告
关于天津市市容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所(天津市城市生活垃圾监测中心)天津市环卫设施布局规划修编前期专题研究报告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市容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所(天津市城市生活垃圾监测中心)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环卫设施布局规划修编前期专题研究报告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天津市环卫设施布局规划(2011—2020)》是《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年-2020年)》之下的环卫专项部分的深化与完善。鉴于我市城市总体规划正调整深化,急需充分结合天津市发展现状和实际需求,开展《天津市环卫设施布局规划(2011—2020)》修编工作。为此,做好“天津市环卫设施布局规划修编前期专题研究报告”(总课题)研究工作,可为《天津市环卫设施布局规划(2011—2020)》修编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同时总课题研究包含以下五个子课题研究:(1)《天津市中心城区垃圾产量及规划环城四区综合处理厂处理规模预测专题研究》(2)《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技术路线专题研究报告》(3)《东丽垃圾综合处理厂规划选址及厂区布局专题研究报告》(4)《西青垃圾综合处理厂规划选址及厂区布局专题研究报告》(5)《北辰垃圾综合处理厂规划选址及厂区布局专题研究报告》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62.136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天津市环卫设施布局规划修编前期专题研究报告专业性较强,项目供应商必须能够准确掌握天津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规律、特点,同时具有生活垃圾处理的相关 规划、研究、工程设计的基础和经验,有一支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作支撑,作为市级的重大专项规划修编及课题研究,应尽早尽快高质量的完成。拟选定天津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作为唯一供应商,选定原因如下:1、掌握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标准规范天津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长期从事固废处理、处置研究及设计工作,掌握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标准规范,能够较好完成本项目的研究。2、掌握国内外相关技术情况及天津市环卫基本情况天津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长期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及调研工作,掌握国内外垃圾处理最新技术与政策。同时,连续多年对天津市生活垃圾进行采样、调查、分析,并编制《天津市城市生活垃圾调查总结报告》,是天津市唯一掌握生活垃圾成分详实数据及分析结果的单位,《天津市生活垃圾调查总结报告》有助于从“微观”(垃圾成分及垃圾分类)到“宏观”(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及设施建设)进行分析;该院长年对天津全市域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及运行管理模式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获得了大量宝贵第一手资料。上述资料的掌握,对开展“天津市环卫设施布局规划修编前期专题研究报告及系列子课题研究”可以起到极其重要的基础性作用。3、具备专业技术团队力量,积累了丰富经验和大量业绩天津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承接了天津市乃至全国其他省市的各类环卫专项规划,这其中就包括《天津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十五”~“十三五”)规划》、《天津市环卫设施布局规划》、《天津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规划》、《天津市静海区环卫设施专项规划项目》、《武清区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规划》、《蓟县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规划》和乌鲁木齐、银川、鸡西、长治等地的规划项目,积累了丰富的规划编制经验。同时,该院在全国范围内承接了大量的环卫工程设计项目,先后荣获多项省部级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天津市科技进步奖,在国内具有很强的影响力。该院在进行环卫工程设计的过程中,对工艺流程、设备选型、工程整体设计均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积累了丰富经验,从而可为课题研究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天津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通过多年的研究工作和业务积淀,培养了一支技术能力强、踏实敬业的专业技术队伍,能够在短期内完成集中调研和课题研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4、具备相应的资质,是住建部城镇环境卫生标准编制骨干单位天津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督平台完成工程咨询(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单位备案,是天津市唯一一家环境卫生专业咨询、研究单位;主编或参与编制多项行业标准规范,如生活垃圾物理组分和化学组分的分析、冲洗站的建设技术规范、生活垃圾产生量计算及预测方法等,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为天津市各级政府部门在环卫领域内的决策部署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决策依据。同时,专家对 “天津市环卫设施布局规划修编前期专题研究报告”的采购需求进行论证,认为该采购需求符合项目需求和相关规定,无任何问题。 四、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代理商)名称:天津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 供应商(代理商)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33号 2.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天津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 供应商(制造商)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33号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18年08月21日 2.公示结束时间 :2018年08月27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07号 2)联系人:邹玉飞 3)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2)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3)联系电话:***-********转2818 4)传真:***-********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2018年08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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