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监控系统招标公告
视频监控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0724-0901D07N1499
项目名称: 东莞市公路桥梁收费所集中视频监控系统招标项目
项目分类: 国内招标 政府采购 网络通讯计算机
公布日期: 2009-12-24
项目内容: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政府采购公告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公路桥梁开发建设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东莞市公路桥梁收费所集中视频监控系统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标的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东采公〔2009〕747号
2.项目名称:东莞市公路桥梁收费所集中视频监控系统招标项目
3.招标标的名称及数量:
标的名称 数量
东莞市公路桥梁收费所集中视频监控系统 1项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就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不得缺漏。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内。
5.交货地点:东莞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6.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或以上的国内独立法人;
2)广东省范围外的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内设有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证明资料);
3)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供视频监控设备、网络设备、存储设备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
4)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
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
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7.招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售。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2009年12月25日至2010年1月 13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1:00,14:30至16:30 (北京时间)到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
1)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必须提供原件核查。
3)电子文件存储设备(如U盘等)拷贝采购文件电子文件
东莞市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地址:东莞市体育路鸿禧中心三楼B区
电话:0769 ********
国内邮购标书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如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请注明招标编号)。采购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8.投标书必须在2010年1月20日当天上午投标截止时间10:30时(北京时间)之前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下列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
东莞市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东莞市体育路鸿禧中心三楼B区
9.开标时间:2010年1月20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东莞市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中心
10.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1.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2.招标文件有争议的,解释权在采购代理机构。
13.有关此次采购公告之事宜, 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节假日除外):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电 话: (8620) ********
传 真: (8620) ********
网 址:www.gmgit.com
联 系 人:张帆、梁聪聪、倪倩
收 款 人: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东山支行
帐 号:****************5
东莞市鸿禧中心三楼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电 话:0769-********
联 系 人:温晓云、叶敏仪
所有投标书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应用报价货币,并采用汇款方式(以供应商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或存款方式),在开标前一天到达以下帐户:
收 款 人: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广机)
开 户 行:建行东莞市分营
帐 号:****************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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