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江北高中东校区电开水、电热水锅炉供电供水零星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汉滨区江北高中东校区电开水、电热水锅炉供电供水零星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华地众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汉滨区江北高级中学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汉滨区江北高中东校区电开水、电热水锅炉供电供水零星工程项目进行谈判采购。特邀请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汉滨区江北高中东校区电开水、电热水锅炉供电供水零星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HDZXCG-201809
三、采购人名称:汉滨区江北高级中学
电话:139*****399
地址:汉滨区滨江大道14号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地众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煌上煌大厦B座2901室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汉滨区江北高中东校区电开水、电热水锅炉供电供水零星工程
项目用途:用于汉滨区江北高中东校区电开水、电热水锅炉供电供水零星工程
项目性质:义务教育整合资金
采购预算:23.78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有效(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贰(含贰级) 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4、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5-2017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谈判文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8月21日-2018年8月23日
(09:00-12:00,14:00-17:00时)
2.发售地点: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
3.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概不退,谢绝邮寄。
八、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27日10时0分
2.谈判时间:2018年8月27日10 时0分
3.谈判地点: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开标三室
九、采购项目联系单位:汉滨区江北高级中学
联系人:陈洪兴 139*****399
十、代理机构:华地众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煌上煌大厦B座2901室
邮政编码:72500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解放路支行
开户名:华地众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分公司
帐 号:2607 0650 0920 0119 680
联系人:胡仕杨 联系电话:****-*******
华地众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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