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综合楼项目档案智能管理设备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综合楼项目档案智能管理设备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受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市财采计〔2018〕6285号),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综合楼项目档案智能管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由于第一次招标时满足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现进行二次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综合楼项目档案智能管理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XCZX2018-0274-2号

三、采购人: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西安市西大街75号

联系人:雷利民

联系方式:153*****961

四、集中采购机构: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

总机:***-********/********/********

项目联系人:李宏飞、廖晓汁

分机:80810、80806

五、招标内容和要求:智能财务档案密集架(含隔板)、智能文书档案密集架、智能密集防磁柜、智能柜控制系统等。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六、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七、采购预算:650000元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注册登记证。

(二)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三)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四)税收缴纳证明: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五)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六)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书面声明和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部分给定的格式填写。

(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必须附原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自带,以备查验);投标文件副本中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仅需提供复印件。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九、执行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关事项。

十、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1、供应商登录【西安市人民政府网(www.xa.gov.cn)】进入〖首页·〉重点工作·〉政府采购〗栏目,查询并打开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采购公告页面底部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包括WORD格式招标文件、《保证金返还登记表》等)。

十一、获取图纸的方式及地点:

供应商持单位介绍信,自带移动存储设备到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二层“政府采购”窗口拷贝图纸。外地供应商请致电项目联系人以其他途径解决。

十二、投标样品:

供应商在投标时应提供所投产品的样品一套(1、轨道一根,尺寸为:长300mm;2、搁板一块,尺寸为:宽25mm*233mm*600mm;3、立柱一根,尺寸为:长500mm;4、链条一根;5、传动板一套;6、铁滚轮一只;7、固定列触摸显示一体机一台)。

2、招标文件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密集柜演示

提供智能密集架(柜)功能演示视频:包括智能密集架(柜)基本功能、安全保护功能、档案管理功能,演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演示内容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十四、交纳投标保证金及换取交纳凭据

1、投标保证金交纳金额:2900元。交纳后请及时换取交纳凭据,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保证金”有关内容。

2、已换取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的视为报名成功。

十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文件份数:一正四副。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9月11日14:30

3、开标时间:2018年9月11日14:30

4、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5层506室。

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8月20日


标签: 档案智能 综合楼 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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