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鹅村水利专项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天鹅村水利专项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秭归县杨林桥镇天鹅村水利专项建设工程施工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ZGCG[2010]007
根据湖北省秭归县发展改革局、水务局下达的秭发改投资〔2009〕31号计划文件要求,采购中心受秭归县杨林桥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的委托,拟就秭归县杨林桥镇天鹅村水利专项建设工程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选定合格承建人,欢迎符合要求的施工企业(以下统称供应商)前来参与洽谈。
1.项目内容
秭归县杨林桥镇天鹅村水利专项建设工程,本次谈判采购为架设PE饮水管网、新建蓄水池。
2.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洽谈。
2.7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2.7.1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7.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7.3本项目谈判采购施工企业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7.4项目经理、技术总负责人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三级项目经理资格或建造师资格,技术总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及以上职称。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的详细要求见本项目谈判文件中的第17 条 《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核》规定。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谈者,请于2009年12月30日起至2010年1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在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318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限第二代身份证)等材料原件(提供复印资料1份)购买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小写200.00元),售后不退。
5、谈判保证金缴纳
5.1谈判保证金金额:本项目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仟元整(小写2000.00元),由县综合招投标中心代采购人收取。
5.2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将谈判保证金从谈判单位总公司或分公司基本账户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至以下帐户(汇款时必须注明所投工程项目名称,谈判保证金的退回办法详见谈判文件):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三峡分行秭归支行
户 名: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717—*******
款项到帐后,谈判申请人凭银行回执单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到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具谈判保证金收据。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月11日下午3时30分,地点为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
6.2谈判供应商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6.3采购中心接收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0年1月11日下午2时30分---3时30分。
7.谈判时间及地点
7.1时间:2010年1月11日下午3时30分。
7.2地点: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八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秭归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hbzg.gov.cn)、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zgzg.gov.cn)及信息中心大楼一楼大厅公告栏上发布。采购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09年12月29日。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杨林桥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秭归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杨林桥镇杨林桥村二组 地 址:秭归县信息中心大楼。
联 系 人:余波 联 系 人:王世周
联 系 电 话:139*****416 联 系 电 话:0717-*******
传 真 电 话:********040 网 址:http://www.hbzg.gov.cn/
2009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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