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医院实验室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检察院、医院实验室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省人民检察院,省人民医院,省新华医院,省肿瘤医院实验室专用设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受省人民检察院,省人民医院,省新华医院,省肿瘤医院委托,就实验室专用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ZCG2009F-GK-042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 | 项目 | 数量 | 预算(万) | 采购单位 |
1 | 离心机,红外光谱仪,液体快速挥干器 | 1批 | 100.69 | 省检察院 |
2 | 高清腹腔镜 | 1 | 80 | 省肿瘤医院 |
3 | 手术用小C臂X光机 | 1 | 75 | 省新华医院 |
4 | 高清腹腔镜 | 1 | 100 | 省人民医院 |
5 | 全自动五分类血细胞仪及推染片机流水线 | 1 | 160 | 浙医二院 |
6 | 神经电位检测仪 | 1 | 75 | 浙医二院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具有有效的产品授权代理书,标项二至标项六还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09年12月29日至2010年1月1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地点: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一楼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台
标书售价(元):每本200(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月19日 09:00
六、投标地点:杭州市马塍路31号浙江省财政厅招待所南三楼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2010年1月19日 09:00
八、开标地点:杭州市马塍路31号浙江省财政厅招待所南三楼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杭州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2101
投标保证金于2010年1月15日下午16:30时前在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台(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一楼大厅)交纳。
注:若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交纳的,须将现金交纳至上述指定银行及帐号,凭银行回单到服务台登记并领取收据。
十、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聂富民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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