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援装备采购公告

消防救援装备采购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坪山街道采购中心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PSCG2006--0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坪山街道采购中心就消防救援装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编号:PSCG2006--041 招标项目名称:消防救援装备 标的内容: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项

消防救援装备

详见招标文件

标书获得方法:
供应商于2006年11 月15日18时至 2006年 11 月28日 18 时期间到深圳市龙岗区坪山街道政府大楼1010室采购中心登记领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未到深圳市龙岗区坪山街道采购中心报名登记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资格无效。 投标的供应商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向采购机构开户银行交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四个工作日前(遇节假日前推)到账。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50万元;

2) 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地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主要器件的品牌型号;

6) 投标人必须是深圳注册的公司或在深圳设有分公司的外地公司。

本项目实行答疑,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投标人于2006年 11 月 28 日18时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到招标方,招标方根据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通知其它参加投标的单位,逾期不受理。,望投标人予以关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6年12月5日上午9:00-10: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06年12月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06年12月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龙岗区坪山街道政府大楼10楼采购中心开标室 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查询
  详细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坪山街道政府大楼10楼采购中心1010室
  邮政编码: 518118
  业务咨询电话:****-******** 联系人:潘先生、曾小姐
  招标文件咨询电话:****-******** 联系人:潘先生
  保证金咨询电话:****-******** 联系人:曾小姐
  传真:****-********

         深圳市龙岗区坪山街道采购中心
           2006 年11 月 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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