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河长制及智慧水利信息化一期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海南州河长制及智慧水利信息化一期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海南州河长制及智慧水利信息化一期建设项目

(第二次)招标公告

海南州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咨询中心(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海南州水利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海南州河长制及智慧水利信息化一期建设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名称

海南州河长制及智慧水利信息化一期建设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

海南水利水电公招(服务)2018-009/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445.8万元(包一:340.45万元;包二:105.35万元)

最高限价

包一:340.45万元;包二:105.35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2个分包;包一:海南州河长制信息化平台等;

包二:海南州智慧水利信息系统等;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包一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或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且具有高级职称,有担任过同类(类似)项目经理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或竣工验收资料等相关能证明本人业绩的有效资料)

4.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记录,未被青海省、海南州等相关监督部门限制投标资格。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包二资格条件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具有CMMI3及以上软件成熟度认证证书;

3. 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资质;

4.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8年8月20日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8月27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海南州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咨询中心(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城北新区兴海东路与和谐路交叉口处)

文件购买联系人:谭先生、梁女士

电话:****-**************

电子邮箱:qhhnsdzb@163.com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新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请供应商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9月10日下午13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8年9月10日下午13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4号开标室(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海南州水利局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海南州共和县城北新区兴海东路与和谐路交叉口处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州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咨询中心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qhhnsdzb@163.com

联系地址: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城北新区兴海东路与和谐路交叉口处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藏族自治州分行

收款人

海南州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咨询中心

银行账号

4000 8106 3412 011(保证金汇款,后附项目编号)

其他事项

1、本公告同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2、公告期限:自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3、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单位:海南州财政局 联系电话:****-*******

海南州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咨询中心

2018年8月20日


标签: 水利信息化 智慧 河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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