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机构:
项目编号:XZZB-FJAH-AL18019
采购方式:
公告类型: 公开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受阿里地区公安边防支队的委托,对阿里边防支队2018年度取暖燃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阿里边防支队2018年度取暖燃料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XZZB-FJAH-AL18019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最高限价:
*******.60元。
4、招标项目规格及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资金来源:国家投资,已落实。
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供货。
7、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8月24日,上午10:30-13:00,下午16:30-18:00(节假日除外)到阿里地区噶尔县文化路32号-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850.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17:0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阿里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9、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有相应产品的经营范围;(3)经销商提供的产品为具备先进水平和性能可靠的产品;(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并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以上三大网站任何一个网站出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出现过行政处罚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5)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在行业内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一)公司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公证书及法人、委托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必须是自己公司的员工,并提供近半年社保);
(二)公司有效的的营业执照;
(三)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http://wenshu.court.gov.cn,附查询公司名称截图)
(四)第九条投标人资格所要求的资料;
以上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报名时还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以备查验。
11、如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开标前15天与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联系,
逾期不予受理。
12、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刊载。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传真或信函等非现场形式的报名和投标。
13、联系方式
招标委托单位:阿里地区公安边防支队
委托单位联系人: 王警官
委托单位电话:
180*****343招标代理: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韦先生
联系电话:
183*****575地址:阿里地区噶尔县文化路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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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